某监管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上述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意图是使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工作相互协调,缩小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差距。使得传统的金融机构进入监管体系当中,不断适应社会、科技的发展,不落后于时代发展。同时,该规划希望建立一个有效的金融科技监管体系。
对于金融科技企业本身,相关监管亦趋严。
2019年7月,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金控公司设立程序、业务范围、股东资质、资金来源、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等均提出要求,并明确监管手段和过渡期等,旨在避免监管套利、个别企业盲目向金融业扩展等风险问题。其中,大型金控集团的模拟监管试点企业包括招商局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宁集团和蚂蚁金服。
某金融监管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蚂蚁还未上市,大家已经将其定位为金控公司,所以不存在监管加强的问题,这方面的影响,投资者肯定做到估值里去了。“蚂蚁这么大的体量,不可能永远躲在灯光外,我个人理解,在国内上市就代表进入正规军,有点监管不是坏事,没有监管反而感觉好像没官方背书一样。”
监管会对一家公司估值构成怎样影响,上述监管人士指出,那需要区分监管的态度,如果是觉得问题很大,那肯定是利空,但如果这是一种背书即官方承认你的业态,并且为你明确了赛道,就不是坏事。
据《财经》记者了解,蚂蚁集团和相关监管部门一直频频互动,对大机构的监管,监管部门也会充分汲取对方意见。不过对于金融科技企业,上述监管人士指出,不能只根据名字进行监管,还要根据业务实质,按照金控的认定标准来定义。“蚂蚁集团主动向科技转型,可以看作是与监管之间的某种默契,未来科技业务比重会加大。”
尽管如此,在车宁看来,金融科技的风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风险发生层面,过去的金融风险都限定在相关业务领域,但是当前科技系统风险已经成为一个很重要的层面,并且科技系统风险和传统金融风险的相互交织促使整个风险有新的表现。同时,金融的各个业务都和系统息息相关,这就导致金融科技在不断削弱分业监管的防火墙。
另一方面是金融监管的复杂性,金融业务的监管需要监管机构内部分工协作,同时金融又有很鲜明的科技属性,这容易造成其他部门(工信部、科技部等)业务监管范围、监管程度的交叉。
鉴于其衍生的速度和规模影响巨大,车宁认为需要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管体系去覆盖、管理这些风险。据了解,在上述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下,人民银行已经与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组织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引导金融机构运用科技手段赋能金融提质增效。
金融科技推动下的监管创新亦日显急迫。
从监管角度看,对于中小银行来讲,当前最大的挑战之一就是属地化管理与互联网展业之间的矛盾。“比如互联网贷款业务无法区分属地,这个结到底怎么解?这可能会对很多银行、金融科技公司的业务产生一些不确定性的影响。我们是科技公司,肯定是基于线上展业,但中小银行又是属地化管理;选择跟全国性银行合作,对方实力足够强,基本不会和我们开展相关合作。”某金融科技公司高管直言。
“另一方面,监管要求银行与第三方科技公司合作时,核心风控环节不能外包。但如何定义‘核心’?如果我给银行提供的不是核心能力,它肯定不愿意跟我分钱,但如果我提供的是核心能力,监管明确禁止,这就存在矛盾。而现实是,中小银行想靠自己去提升核心能力,又难以提升。”上述金融科技公司高管告诉《财经》记者。
据了解,国家正在部署与加强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的立法工作,让金融科技创新在法律保障之下有序推进,规范发展,有利于抑制打着创新名义的野蛮生长和法律规避的冒险冲动。
黄震表示,我国金融监管部门要顺应潮流,跟上时代的创新步伐,还有很多方面可以加强探索,首先是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的包容创新的思路与做法,还有调整的空间。其次是与金融科技匹配的制度创新,依然是金融科技发展的短板。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机制设计方面还有待于创新和优化。第三是监管科技如何在法治环境下依法有效运行,依然也有诸多待解决的问题。
跨界融合,数字产融
文章标题:【蚂蚁上市,巨头转身:金融科技重装上阵(6)】,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tech/digi/148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