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产业 > 食品 >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沪食药安委〔2024〕3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沪食药安委〔2024〕3号)

2024-05-06 04:10:40来源:新媒体

文章导读
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 为完整贯彻确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

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

 

  为完整贯彻确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各项任务,市食药安办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形成了《上海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职责和辖区实际,对照清单任务,认真贯彻确定。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上海市区级人民政府

 

  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2024年,区政府要完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确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等工作要求,完整完成《202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任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完成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指标任务。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4/10万以下,市民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91分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94分以上,市民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评分91分以上。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率达到100%、实施HACCP体系达到100%、质量管理体系自查覆盖率100%。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44个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的主体追溯覆盖率与上传率100%。“守信超市”达标率100%,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100%,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

 

  2.坚持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确定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作为向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等报告的重要内容,健全各级食药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任务的跟踪督办。完整确定食品安全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督查调度,确保工作全覆盖、见成效。督促确定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确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确定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3.坚持“四个最严”,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严把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关,实施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体系,规范畜禽养殖用药,推进食用农产品绿色发展。严把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关,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体系管理运用,升级供应商检查评价规范,持续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评估与体系检查。严把食品经营质量安全关,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加强餐饮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推进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扎实做好粮食收购和库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提高粮食质量检测内控管理。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铁拳”“昆仑”等行动,依法严查和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4.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严控农兽药残留超标,聚焦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农兽药违法使用,开展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严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推进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的治理。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建立完善食堂承包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并有效确定,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校园、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工地食堂等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地沟油”综合治理,坚持餐厨废弃油脂“产、收、处、调、用”闭环管理模式,强化全链条管控。加强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抽检,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免责声明
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热门文章
日榜 周榜
1 广东省市监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3期)

近期,广东省市监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食糖、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

2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

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 为完整贯彻确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

3 南京市市监局关于江苏省市监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

近期,江苏省市监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监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

4 北京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19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

5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

6 第五十一批通过认定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14家农药登...

7 2024年3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2024年3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等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见附件...

8 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

9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83号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的规定,现将我部新修订的《农业...

1 广东省市监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3期)

近期,广东省市监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食糖、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

2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度食品安全工

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 为完整贯彻确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

3 南京市市监局关于江苏省市监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

近期,江苏省市监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监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

4 北京市市监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19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

5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

6 第五十一批通过认定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公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14家农药登...

7 2024年3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2024年3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等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见附件...

8 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

9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83号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的规定,现将我部新修订的《农业...

备案号:鄂ICP备2022006215号 Copyright © 2002-2022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