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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3)

2023-12-11 08:00:02来源:互联网

文章导读
为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全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在2024年1月4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局,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巧力 邮 箱:zhuqiaoli2023@163.com 电 话:0791-86355056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其经营管理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十四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能够实现网上核验的无需提供);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仅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食品经营者,可以不提供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材料;仅从事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的无需提供操作流程);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当时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技巧、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申请人申请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微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从事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制售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托幼机构、托育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与承包内容相适应的经营项目),具有与所承包的食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应当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方的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食品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的,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或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托育机构、养老机构等供餐的,应当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记录报告原因。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并反映真实原因,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或者盖章。符合法律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原因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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