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消费维权舆情数据报告 (2018-2019)(6)

  二是执法技术难度大,在网络经营背景下,来源广泛、真伪难辨的海量信息群,使得监管者处于一个较为被动的状态。另外,从事网络经营的主体存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思维,面对无证查处,往往通过或异地经营,或者小证大做等措施来规避检查;有的经营主体遇到执法人员检查,甚至采用关门歇业、后续再开门营业的对策;有的经营主体以频繁的更替经营主体的方式逃避监管。

 

  三是监管范围加大,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的建立,从事餐饮的经营主体数量在近几年内急剧上升。一些小型网络餐饮的经营主体素质不高,对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不够重视,不规范经营的行为时常发生。面对急剧增长的餐饮数量,原有的监管方式、监管要求和监管目标已经远远超出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负荷,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网络餐饮监管的要求。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条件下,“全程控制”、“全程监管”的要求,无法完全落实生效。

 

  四是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管部门针对平台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在第一时间约谈平台管理方,并要求平台管理及时整改,这种约谈整改的方式震慑力有限,而依据现有法律的行政处罚,同样难以起到有效震慑作用。以美团外卖2018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情况为例,简单分析说明如下:

 

  据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不完全统计,2018年1月至今,美团外卖(包括其分公司)在全国共34个城市受到过行政处罚,累计被行政处罚64次,被罚款58次,被没收违法所得33次,没收违法所得12万余元,处罚金额650余万元。处罚原因包括未尽审查义务、未公示相关证件或信息、未建立相关制度、未记录保存交易信息、公示证件过期或不一致、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发布违法广告、随意限定或缩小配送范围等多个方面。

 

  在统计到美团外卖的64次处罚中,处罚原因涉及未尽审查义务的次数最多,共有41次,占比64.06%;涉及未公示相关证件或信息的排第二,共有8次,占比12.50%;涉及违反税收管理的排第三,共有4次,占比6.25%;涉及不正当竞争的和涉及公示证件过期或不一致的并列第四,各有2次,均占比3.13%;涉及未建立相关制度的、涉及未记录保存交易信息的、涉及超范围经营食品的、涉及发布违法广告的和涉及随意限定或缩小配送范围的次数各有1次,均占比1.56%;其他未知违反食品安全管理的次数共有6次,占比9.38%。

 

  从处罚的数额来看,罚款金额最多的是未尽审查义务,罚款总额为359万元,占比54.82%。排名第二的是不正当竞争,罚款总额为125万元,占比19.09%。排名第三的是未公示相关证件或信息,罚款总额为37万元,占比5.65%。

 

  从处罚的地域来看,在统计到处罚的34个城市中,北京处罚次数最多,共有15次,占比23.44%。其次是上海,共有6次,占比9.38%。三亚、福州、昆明和宁波并列第三,各有3次,均占比4.69%。成都、青岛和苏州并列第四,各有2次,均占比3.13%。蚌埠、本溪、常州、大理、广州、哈尔滨、海口、海东、杭州、莆田、沈阳、四平、台州、太原、天津、通江、温州、无锡(已注销)、舟山、重庆、义乌、漳州、长沙、镇江、宜昌各有1次,均占比1.56%。

 

  在统计到的64次美团外卖处罚中,无论是处罚原因还是处罚金额,涉及未尽审查义务的都最多,均超过了半数以上。这说明未尽审查义务是网络餐饮服务的主要问题。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每次处罚的金额平均才10多万元,这与网络餐饮平台的巨额交易量和交易金额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很难真正对平台起到震慑作用。


  四、有关网络餐饮消费的几点建议

 

  舆情数据说明,尽管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监管力度也越来越大,但网络餐饮行业类似“黑餐馆”、“幽灵外卖”等事件仍时有发生。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网络餐饮平台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导致部分脏乱差的“黑餐馆”混入平台经营,这也是平台上“黑餐馆”、“幽灵外卖”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坚决守护好 “舌尖上的安全”,结合网络餐饮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网络餐饮经营者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