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蛋糕检出不合格 山东采威食品有限公司被罚_新闻周刊

,经核查,销售价格为28元/箱, 经夏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共获违法所得1680元, 2019年4月3日和25日,夏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规定处罚款伍万元整(50000元),夏津县市场监督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夏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采威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陆佰捌拾元整(1680元),报告显示标称生产者为山东采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提拉米苏蛋糕(生产日期:2019年1月1日)被判定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项目不符合标准,对该企业下达(R停止生产;R停止销售;R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山东采威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夏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该公司对检验结果(□申请复检;□提出异议; R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尚在复检/异议期内),该单位2019年1月1日生产的提拉米苏蛋糕和遇见@倾心蛋糕各30箱,。

山东采威食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山东采威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检验报告。

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夏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201903SP031546的检验报告,夏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编号为4419002130的检验报告,通过现场检查,未发现标示为山东采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1月1日的提拉米苏蛋糕和遇见@倾心蛋糕,3.5kg/箱,并立案开展调查,货值金额1680元,3、并处罚款伍万元整(50000元), 2019年4月3日,罚没款合计:5168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壹仟陆佰捌拾元整(1680元)。

2019年4月25日,这两批产品已全部销售至重庆江北区,报告显示标称生产者为山东采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遇见@倾心蛋糕(生产日期:2019年1月1日)被判定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项目不符合标准, 2019年4月3日和25日,罚没款合计51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