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市场监视打点局宣布30批次不及格食品核查处理环境(5)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家兴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牛肉(前腿)2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追溯生产商为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山西牧标牛业股份有限公司,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依职责通报吕梁市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七、侯马市丰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侯马市丰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垤上菜市场(供应商)、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8日的韭菜,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侯马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0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侯马市丰盛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13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原因不在该环节,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八、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解放东路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解放东路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的香蕉,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解放东路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香蕉5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九、临汾万家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体育街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万家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体育街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贺文清蔬菜店、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的韭菜,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2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万家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体育街店于2019年12月1日起属于停业状态,此后转让山西中翔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二十、曲沃县双喜超市三部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曲沃县双喜超市三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钟明国(供货商)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1日的韭菜,经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曲沃县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曲沃县双喜超市三部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8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导致不合格原因不在该环节,曲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责通报曲沃县农业农村局,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十一、隰县都客润超市康寓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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