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市场监视打点局宣布30批次不及格食品核查处理环境(3)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1月2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市尧都区文刚下水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猪肉(前腿)53.6公斤、猪肉(后腿)53.6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查供货方为临汾市尧都区素灵生肉店,导致不合格原因在养殖环节。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九、临汾市尧都区顺芳生肉店销售的猪肉(后腿)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市尧都区顺芳生肉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临汾市彦畅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的猪肉(后腿),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1月2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市尧都区顺芳生肉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猪肉(后腿)133.8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查供货商为尧都区计俊生生肉经销部,导致不合格原因在养殖环节。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临汾大鲜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面包蟹(海水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临汾大鲜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的面包蟹(海水蟹),经侯马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镉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于2019年11月28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临汾大鲜丰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面包蟹(海水蟹)27.42公斤,已销售5.24公斤,库存(未销售)22.18公斤,封存22.18公斤。经查不合格产品来源于北京吴记荣耀海产有限公司,临开分局依职责通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一、霍州市秀水街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霍州市秀水街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的韭菜,融易新媒体,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霍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11月2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霍州市秀水街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16.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经查,不合格产品来源于临汾市尧都区馨阳农贸市场阳阳蔬菜批发部,霍州市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移送临汾市尧都区市场监管局。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十二、霍州市秀水街超市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霍州市秀水街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的香蕉,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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