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2年10月8日在湖北武汉 江夏区 黄金路一号 科农优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黄滑鱼养殖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6亩种苗,折合人民币共计4万,乙方在签合同时向甲方支付1万5千元的鱼苗定金,次日9号又向甲方支付1万元鱼苗定金,剩余的1万5千元钱在水质检测后养殖箱发过来之后送鱼苗之前给甲方,签定合同后向甲方咨询各项事宜甲方都爱搭不理,与签合同前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后来说是甲方派来的人检查水质,但是他们并没有对水有任何的检测,反而是一直在要剩余的1万5千元鱼苗的钱,与签合同是说的检测水质后养殖箱到位后在发鱼苗之前给剩余的钱前后说的不一致,这次来就是要钱的。后面又问甲方养殖箱的情况,甲方一直在说在路上已经4天了,还不知道什么情况目前也没有收到养殖箱。由于甲方的各种原因,今天我女儿给甲方的徐经理打电话咨询终止合同的事宜,甲方的徐经理,竟然说终止合同可以要付合同金额的30%加30%总共60%的违约金,即2万4千元,就目前的情况甲方并没有任何的经济损失,融易新媒体,支付这么高的违约金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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