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云南省市监局发布2022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8批次。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景洪均颖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景洪嘎洒纯粮酒坊生产的高粱酒(散装白酒)、谷子酒(散装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昆明市盘龙区柱有土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徐璟记酱菜厂生产的泡大蒜,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最大使用量为1.0g/kg;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泡大蒜中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以改善产品口感,也可能是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甜蜜素含量较高,还可能是添加过程中未准确计量等。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单位原辅料使用不当或生产环节把关不严,原辅料中含有甜味剂而带入到酒中;也可能是生产单位为降低生产成本,改善产品的口感,在产品中超范围使用甜蜜素来调节口感。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精钠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允许限量为0.15g/kg。造成泡大蒜中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八宝农贸市场(有兴珍)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狮山镇卫生院对面水果摊(李永巧)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川区徐雄芬豆制品摊销售的、来自玉溪市彩虹桥批发市场的绿豆芽,检出的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目前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导致癫痫样抽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叶菜类蔬菜(芹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小白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产品种植者为加强防病效果超量使用农药,也可能是种植户未严格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提前采收农作物。
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急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噻虫胺残留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产品种植者为加强防病效果超量使用农药,也可能是种植户未严格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提前采收农作物,导致农药残留超标。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香蕉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4-氯苯氧乙酸钠(4-CPANa)俗称促生灵、番茄灵、防落素,为最常添加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若长期食用4-CPANa残留过量的豆芽,可能会给身体带来危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通告(2015年第11号)》中明确,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CPANa,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CPANa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CPAN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促进豆芽肥嫩、粗壮,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
1批次纯净水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牟定县化佛饮料厂生产的化佛山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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