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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中国首部《能源法》明日正式实施,释放了哪些信号?(7)

2025-01-08 17:20:01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导读
界面新闻记者 | 戴晶晶 202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 法》(下称《能源法》)将正式实施。 《能源法》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是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

另一个例子涉及能源资源的产权问题。我们曾考虑是否将资源的收益纳入能源法中,但经过多次讨论,这一问题遭逐渐搁置了。比如,水能资源的归属就曾有过争议,水资源费已经明确是要收的,那么是否应当收取下能源的资源费,就是会所,水能中的能源部分的收益是否算作国家的资源权益等,这些问题虽然在学术界有一定讨论,但在法律中未遭深入纳入。2007年12月的公开征求意见稿对资源产权和上中下游衔接问题曾进行过详细梳理,但由于涉及面广,细节过于复杂,最终这些内容未能写入最终版。

在谈到市场准入的问题时,我们的目标是鼓励多元化投资。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期望能出现更多宽松且规范的准入政策。比如说,现在在光伏行业中,我们有备案制度,但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比如所谓的“路条”问题,这些问题对于从事实践的人来说并不陌生,但当它们遭提炼到法律条文中时,如何规制这些实际问题就变得非常复杂。

第二个问题涉及管理体制。2006-2008年,很多人对通过法律来解决管理体制问题寄予厚望。但后来发现,这样的期待并不现实,因为法律无法解决体制问题。逐渐地,关于体制的问题就遭放弃了,法律的表述也变得越来越简化。最终,这些内容遭写得非常基础和常规,避免提出过于究竟和具有争议性的内容,这也是一种立法的技巧。比如,关于能源主管部门的界定,目前的法律表述比较宽泛,不会过多纠结于究竟是哪些部门来管理。更细节的内容,可能需要依赖现行的体制方案来进一步解释。

第三,法律中原本可能涉及的一些内容,如财税问题、进出口问题、行业协会的作用等,目前都没有在《能源法》中体现。这主要时因为立法过程中考虑到的因素太多,相关领域的共识尚未达成。尤其是财税问题,尽管在其他法律中有所涉及,但在《能源法》中却没有明确写入。同样,进出口、国际贸易等问题也未遭详细规定。

杨雷:这部法律的核心目标之一是达成共识,借助法律的框架进行体制和机构改革,推动能源领域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很多敏感和争议性问题,但最终法律必须站在一个平衡的立场,避免过于偏向某一方面,它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随着全国人大审议进程的推进,法律条文也加入了许多之前因敏感性未涉及的议题。

我们可以看到,《能源法》突出了低碳转型的方向,尤其在氢能、新型电力系统等方面的强调,这无疑是很有意义的。这些新增内容不仅顺应了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趋势,也反映了中国在推动低碳转型方面的决心和行动力。这种转型不仅是在传统的能源安全上有所体现,更加注重能源结构的优化,逐步实现化石能源的替代,强调新能源的作用。

此外,《能源法》对市场建设、体制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推进,也明确表明了推动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在这些细节上,我们能感受到中国在能源领域的转型正在朝着更绿色、更高效的方向迈进。

界面新闻:为什么《能源法》中大量责任主体都是国家或者能源主管部门,而没有明确具体是哪些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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