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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中国首部《能源法》明日正式实施,释放了哪些信号?(6)

2025-01-08 17:20:01来源:界面新闻

文章导读
界面新闻记者 | 戴晶晶 202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 法》(下称《能源法》)将正式实施。 《能源法》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是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

杨雷:作为一部综合性法律,《能源法》涵盖了能源的完整发展,一般不太会显出偏颇。但我们还是可以解读出一些侧重,比如第二十五条提出“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考虑到现在的能源体系本身是集中式为主,这样的表述其实就强调了对分布式能源的支持。

关于市场机制,法律强调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特别是如何解决风光能源的波动性问题。随着可再生能源比例的增加,如何高效消纳这些能源,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就变得尤为重要,靠市场的力量来解决新能源发展遇到的问题,体现了明确的方向感。从行业的角度来看,《能源法》的针对性非常强。

另外,《能源法》特别突出的一点是它对科技创新的强调,保留了“能源科技创新”专章。过去,能源发展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占有资源,今后能源发展将更多依赖技术驱动。比如页岩油气开发成本的降低大大增加了油气资源,如果说这是化石能源,风能、光能更是到处都有,关键是靠低成本技术来开发,能源技术正在深刻改变能源产业的格局。法律为行业中的科研工作者提供了明确的信号,也反映了国家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战略导向。

中国的《能源法》与西方的能源法律体系相比有所不同。例如,欧盟的绿色法案、美国的通胀削减法案,它们通常有更明确的短期目标和实施细则,很多针对性的措施是以究竟的年限为导向的,如2030年、2035年的究竟目标。

相比之下,中国的《能源法》更像是一个制度性的宣示,它的实施周期理论上可以长达百年,不修订就会一直有效,具有更强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它给出了一个大的框架,并留给后续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来逐步补充和完善。这种结构使得中国的《能源法》更具灵活性,也反映了中国在能源转型中的战略耐心和渐进式推进。当然,我们也可以从西方的做法中汲取经验,尤其是在后续究竟法规中法律条文的细化方面。

界面新闻:《能源法》最新的草案实际上删去了一些有争议性、敏感的规定。在其起草过程中,是否有某些条款或议题曾一度遭认为难以达成共识?能否详细谈谈在这些问题上的权衡和解决方案?

陈兴华:首先值得关注的点是第一条立法目标。很多行业管理性的法律,第一条通常会明确提到规范某种行为,但到人大常委会的一审稿,“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这半句遭删去了。对于这一点,我团队提立法建议时一直在提议将其保留下来,因为这部法律本质上就是要规范行为,确保能源领域的规范性。估计是因为立法机关认为这部法律还是以政策导向为主。除了这条立法目的,后面很多条款也是这种情况。立法时可能担心过于究竟的条文会影响立法的推进,特别是涉及到多个部门意见不一致时,法律进程可能会受到阻碍。因此,法律的表述变得更为抽象和原则性,以避免过多的争议和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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