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作期间,已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期间医院克扣生育保险费用未完全发放,融易新媒体,生育保险共拨款九千九百余元至医院,产假期间,医院每月工资组成部分是按照上个月的考勤发放,一共只有五千多的工资流水账目到我的工资卡里,试问还有剩余四千多元的费用去哪里了?而且当时因为单位缺人,工作忙,我产假都还有20天没休完就上班了,我为医院跟科室的工作积极配合,却没想到医院会克扣我合法的待遇?!据我所知,2010年-2015年期间有多位女职工生育保险均没有全部发放,因为已经超过了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申请劳动仲裁有效期是1年以内),到人事科及院长处多次反映无果,给我们的答复就是:医院都是按照这个程序走的。我只能在此求助!请维护女职工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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