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戴剑敏总结,判断是否属于传销的组织结构模式,有四个要点:其一,层级是否达到了三层以上;其二,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达到了三十人以上。传销活动人员与正常的公司经营人员是不同的性质属性。其三,是否存在拉人头、收入门费、搞团队计酬等模式来销售产品。其四,是否形成金字塔型的结构方式。
米菲全球招商手册(2019年6月13日更新)中,提到要遵守《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诸多法律,却没有提到《禁止传销条例》。
米友圈将自己的商业模式,套用了一个时髦新颖的概念“新零售”,但其骨子里仍然是团队计酬的“传销模式‘;米友圈说自己的整个市场营销模式依据《电子商务法》,试图把旧酒往新瓶里装,刘李冰认为,不管是直销也好,电商也好,微商也好,只要符合入门费、发展下线、层级获利的本质,即涉嫌传销。
厂商与销售平台风险隔离
据天眼查,成立于2016年12月的杭州米友圈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马向炜。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实缴只有100万元,但银行账户静态沉淀资金就超过10亿元级别,可谓“小马拉大车”。
股权结构来看,米友圈第一大股东为郑宾,持股75%,王凯、俞升和马向炜分别持股10%、10%和5%。
米友圈在天眼查的企业简介中称,米友圈是一家专业从事孕婴童产品“新零售”平台运营企业,代理运营千芝雅米菲纸尿裤系列产品。
天眼查显示,米友圈曾因推送米菲纸尿裤等产品时使用“国内最好”、”全世界顶级“、”最好的日本瑞光设备“、”全世界最好的尿显工艺“等字眼来宣传产品,2017年因明显违反广告法,而遭到其注册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市场监管局的处罚。
从公司简介来看,米友圈是一家婴童用品的平台运营企业。那么,米菲纸尿裤的生产商是谁?生产商和运营商为何不一致?他们之间又有何关联?
无锡米菲团队-菲越团队官网显示,米菲纸尿裤的生产供应商,是杭州千芝雅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千芝雅)。而米友圈公司,则是从事母婴产品的运营平台。
据介绍,千芝雅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性卫生用品企业。产品涉及婴幼儿和成人两大消费群,涵盖拉拉裤、纸尿裤、纸尿片、女性经期裤、护理垫、产妇巾等健康卫生护理用品。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千芝雅成立于2011年5月,法人代表吴跃,注册资本21888万元,实缴21888万元。股权结构为马飞跃持股61.7%,吴跃持股38.3%。
米友圈和千芝雅 ,一个实缴资本只有100万元,一个实缴资本超过2亿元;一个是运营平台,一个是生产商。两家公司注册的地址均为杭州市桐庐县。
有接近米友圈高层的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爆料,小公司米友圈和“大公司“千芝雅其实是同一实际控制人吴跃夫妇控制的公司。
在上述两家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代表人物图谱中,千芝雅的两名自然人股东吴跃和马飞跃,是夫妻关系;而米友圈的法人代表以及小股东马向炜,则是马飞跃的弟弟,吴跃的小舅子。
第一财经记者致电米友圈法人代表马向炜,在表明记者身份后,融易新媒体,马向炜承认吴跃是他的姐夫。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米友圈的大股东郑宾,为公司名义持股人,郑宾是吴跃的司机,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还是吴跃。记者欲就代持关系致电郑宾求证,但郑宾在了解到通话对方是记者之后便挂断了手机。
记者查阅到的相关照片、视频以及微信群截图等资料显示,吴跃始终活跃在整个米菲团队的前台。
而米友圈的法人代表马向炜,则负责归笼资金。
文章标题:【被冻结10亿元背后:“厂商与销售平台风险隔离”欲东山再起?(4)】 内容摘要:律师戴剑敏总结,判断是否属于传销的组织结构模式,有四个要点:其一,层级是否达到了三层以上;其二,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达到了三十人以上。传销活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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