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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若干措施的通知(3)

2023-12-10 23:55:01来源:新媒体

文章导读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 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夯实共治基础 (...

  (七)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鼓励支持食品药品、农产品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功能,建立行业内部奖惩机制,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督促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自律。引导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内部互动,组织开展技术服务、培训认证、国际交流、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推动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支持建立食品安全社团组织,凝聚食品相关行业协会资源和力量。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智库、信用评定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相关科研实力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政策制订、突发事件应对、舆情处置、信用评价、宣传教育、风险交流、评估预警等方面发挥作用。(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合肥海关、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挥保险他律作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运行机制,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构建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等方面服务机制。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行业协会、网络订餐平台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责任明确的重大食品安全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依法对受害人先行赔付,或积极提供预付赔款。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投保企业的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将投保企业风险等级与参保原因、保险费率水平等挂钩,运用责任限额、免赔额等手段推动食品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疫苗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持续强化商业保险对医药产业的保障支撑作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配合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粮食和储备局)

 

  五、强化社会参与,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九)强化社会监督。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义工等公益性服务队伍,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有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团省委)推广应用“皖事通”等政务服务平台,动员群众发现、报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督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推动在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域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畅通曝光投诉渠道,依法处理食品药品安全曝光投诉。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奖励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人员投诉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及时公告食品药品安全恶意曝光人信息,联合防范恶意投诉和恶意索赔,依法严厉打击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合肥海关、省财政厅)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强化新媒体运用,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和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储备局、合肥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化科普教育。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和食品药品安全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宣传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合肥海关、省科协等)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安全用药教育,举办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安全用药科普基地、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立完善基地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基地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普法教育引导等方面作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媒体记者沟通交流平台和机制,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推进建设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平台,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配合单位: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合肥海关、省科协)

 

  六、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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