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征地拆迁办公总负责人章某言语恐吓老百姓

吴耀明户一家九口均为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龙头铺街道办事处兴隆山村胜利组农民

说明事项:①征收期间断了我家生活用水,请章定良恢复胜利组吴耀明房屋用水问题。②2019年10月29日株洲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已经撤销了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对吴耀明房屋下达的违章建筑拆除决定书,并指出他们滥用职权。3.自然规划局并没有对吴耀明户下达违章建筑拆除决定书。并回复了邓委信访意见书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一致。

事情与理由:

1、在我家没有签订征收协议的情况下挖了我们用了几十年的自来水管,融易新媒体,导致我户至今还没有水用,处于征收的同组村民告知我户,他们已用上了免费自来水!是找的云龙示范区征地拆迁负责人章定良解决的水问题。为什么同组村民都用上水,却不给吴耀明户用水?2020年4月多次拔打了株洲市长热线,并给邓委作出了短信回复。(见图)

2、2020年5月1日我户到云龙示范区找到了征地拆迁主管负责人章定良领导来解决我家用水问题,但他跟我们说:他不知情。然后我把市长热线的回复短信给他看后,他马上又说:吴耀明户房屋是违章建筑你家不能用水,应当断了,并还要断你家电,(录音为证,如不是事实愿承担法律责任),又说自然资源规划局对你户下了违章建筑拆除决定书,(注:自然资源规划局并没有对吴耀明户下过违章建筑拆除决定书,是云龙示范区综合管理执法局下的),这么大个领导这么口口声声言语威胁我户,不但不解决老百姓的基本民生问题,断我家生命之水,迫使我家无法居住,一直制造矛盾,目的显而易见。

3、明明知道2019年10月29日株洲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已经撤销了云龙示范区对吴耀明房屋下达的违章决定书,株洲中级人民院在判决书上明确指出:吴耀明房屋位于2018年度第六批次地块一项目征地范围内,且征收已进入房屋补偿阶段,该征收部门对吴耀明房屋应该按照征收补偿程序组织实施,而不是另外单独实施拆除违法建设的程序责令拆除,显然,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的执法目的并不是为了严格土地的管理使用,而是为了避开法定的征收程序,加快征收进程,以拆违的形式逼迫拆迁。但他说这次程序不对要用另外的方法对付我家.难道他的权力大于中国法律?我们中国伟大又优秀,湖南这么美好!百姓幸福度越来越高!难道他想抹黑党在百姓心中的重要地位?本户一直诉求合理合法安置补偿,为什么他一直用各种理由逼迫拆迁,为什么他可以这样胡作非为欺压百姓?这让我们老百姓征收补偿得不到合法保障,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担心征收期间房屋有可能被强拆偷拆?请上级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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