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衡阳市南岳区门票打点中心主任辞退员工不依劳动法赔偿

我们四个人:谭诗美,戴云娇,叶文选,赵美华自2010年5月10日招聘到到门票管理中心上班,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间断工作了整整十年。今年四月份,在疫情期间,单位以我们已年满45岁为由,要辞退我们,我们不是特殊工种,让我们上班至2020年5月23号办理辞退手续。上班期间,我们与合同工,同工不同酬,单位一直没给我们买过养老保险,也没给我们签订过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没订立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的长期劳动合同。十多年来也没有给我们休过年休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上班必须按三倍工资发放,双休日两倍工资发放,融易新媒体,但从没按规定发放到位。仅从2013年5月份开始没间断给我们买了工伤保险。单位领导现在只承认我们2017年以后的工龄,以前的都不承认。我们最美好的年华都献给了单位,现在45岁失业了,我们该何去何从?

现在我们?要求单位给我们补交五险一金,十年的工龄补偿,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十年年休假的三倍工资,十年国家节假日的三倍工资差额,双休日两倍工资差额,失业金补偿,还有2020.5月份工资没发。还有补发工资差额。

请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

举报人:谭诗美戴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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