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战争,拐点已至?(2)

  但显然这样的趋势背后还有一个更关键的问题,那就是随着“直播电商”的深入,“直播”与“电商”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正在发生颠覆性的变化:“直播”变得越来越载体化、“电商”逐渐成为了竞争的关键点,以至于到2020年后期,“直播电商”的竞争几乎已经完全脱离于“直播”、“内容产业”的讨论范畴,而更倾向于“电商”之间的较量。

  以此类推,我们还可以将目前涉及所有的直播电商平台大概分为两类:一类以李佳琦、薇娅们等专业带货主播为唯一主体,停留在电商场景内、接受直播场景的流量;另一类则将带货定义为“内容品类之一”,“新建一个电商场景”,同时需要通过运营等方式对已有流量进行改造。

  所以可以预见的是,2021年“直播电商”的核心剧情大概率会是这样的:拥有“直播基因”的直播平台,和拥有“电商基因”的电商平台,谁能更好地通过“直播+电商”这个加法来提升原有场景,而不是分流原有场景。

  变局二:“翻车”的主播天团,提速的行业监管

  其实主播带货翻车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在辛有志“燕窝翻车”和罗永浩“皮尔卡丹翻车”之前,无论是类似于薇娅、李佳琦这样的头部主播还是广大停留在腰部的带货koc们,几乎每周每月都在上演各种翻车——甚至远不仅限于“假货”这个最简单的翻车形式。

  根据今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共接收直播相关投诉举报2.19万件,同比增长479.60%,其中直播带货占比近六成。

  并且如果进行纵向对比,你很容易发现带货主播们在2020年的“集体翻车”,其实还没有2019年惨烈。比如2019年双11期间,“雪梨忘记关麦事件”几乎以“一己之力”帮助全国网民们科普了直播刷单、销售额数据背后的庞大产业量,堪称直播带货黑天鹅。

  再考虑到11月份,李佳琦直播间还曾经因为过“买完不让换”被中消协“点名”,所以2020年底一系列具体到直播带货各个环节上的监管政策陆续出台,带给人们的情绪更多不是“震撼”、“震惊”,而是“终于来了”:

  作为越来越主流的消费场景,承担着更多社会职能的直播电商,理应承受更多的社会监督,完成消费场景体验的“下限兜底”——而不是再像过往概念性的互联网新产物一样,拔高上限只是锦上添花,用户集体贡献试验样本。

  只是“监管到位”是一方面,“翻车”的周期性又是另一方面。

  正如我们在上面讨论的那样,随着直播电商不断深入发展,整个赛道的竞争维度将从“直播能力”转变为“电商能力”,并将在之后的发展轨迹里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那么主播作为从业人员理论上也需要同步转变——他的身份不仅是支撑直播时长的内容输出者,更应该是整个直播电商闭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涉及人才流动体系、行业准入标准、行业能力培养的行业级命题。

  遗憾地是,目前从“直播时代”走出来的“第一代带货主播”们并没有展现出类似的能力。比如辛巴翻车事件的声明,就强调自己“仅”收取了制作假燕窝公司茗挚旗舰店的部分佣金,没有涉及采购和销售行为。很显然这并不是一个后“直播电商”时代合格主播,应有的“自我认知”。

  其实官媒近段时间对翻车主播的点名,也可以看到同样的“暗线”:比如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指出,消费者负面消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从9月开始,首部全国性直播电商标准《直播营销服务规范》出台,则对主播个人、后台运行、采购供应链、货主、信息方和资金方等维度都进行了规范。

  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监管机构正在试图通过量化的标准,以规定的形式为参与“直播电商”的从业人员们划定一个边界,本质上“拔”的意义远大于“罚”。

 文章标题:直播战争,拐点已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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