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均衡车深陷负面评价泥潭 专家发起应明晰产物属性(2)

  “究其原因,主要是电动平衡车速度快,没有物理刹车系统和保护装置,加上很多人违规上路骑行,遇到突发情况很容易手忙脚乱,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数据总监陈旭辉说,此类安全事故大多因消费者没有正确、安全使用引起。

  电动平衡车违规上路问题的负面舆情排在第二位。舆情数据显示,电动平衡车外形时尚、体积较小、便于携带,青少年、儿童把它当作娱乐运动玩具,不少上班族甚至把它当作“最后一公里”的代步工具。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经常可以看到有人骑着电动平衡车飞驰而过。有的人不仅骑着电动平衡车违规上路,而且在道路上随意穿行、随意变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电动平衡车质量问题的负面舆情排在第三位。舆情数据反映,合格的电动平衡车在超速行驶、低电量行驶、驻坡静止、失稳运行、电池欠压以及充电状态时,一般会发出安全警告或断电停止运行。但部分电动平衡车厂家受利益驱使,不惜采用低廉电池、电极和熔断器等部件。这样生产出来的电动平衡车,如果遭受撞击、跌落、冲击、浸水等情况,很可能发生漏液、起火、爆炸等危险。

  电动平衡车维权纠纷问题的负面舆情同样不少。舆情数据显示,电动平衡车的消费投诉日渐增多,主要涉产品质量和摔伤维权等问题。有的电动平衡车在行驶中突然断电、无法转弯;有的车体开裂、车胎破损。电动平衡车出现问题时,部分商家经常以消费者使用不当为由推卸责任,而消费者一般很难拿出确凿证据,所以维权往往很难成功。

  此外,还有部分电动平衡车虚假宣传问题的负面舆情。舆情数据显示,部分商家不仅故意掩饰电动平衡车的安全风险,不以显著方式提示安全注意事项,而且夸大宣传电动平衡车的速度、功能和材质等。有的电动平衡车每小时只能行驶20公里,却被宣传每小时可行驶120公里;有的商家宣称电动平衡车有益于儿童锻炼平衡,将其宣传为“儿童智能电动平衡车”“8-12岁小孩电动代步车”等。

  既非玩具也非交通工具 建议尽快明确产品属性

  陈旭辉认为,舆情数据说明,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电动平衡车不是儿童玩具,不符合儿童玩具的安全标准;不是交通工具,也不能在道路上骑行。

  陈旭辉提出,但在实践中,电动平衡车却被青少年、儿童当作娱乐运动玩具追捧,被不少上班族当作“最后一公里”的代步工具。由于电动平衡车速度快,没有物理刹车系统,完全依赖骑行者的重心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很难被掌控,极易因失去重心而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近年来因骑行电动平衡车引发的安全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青少年、儿童受伤害事件所占比例较大。

  《分析》指出,电动平衡车安全事故屡屡发生,使用风险系数很高。尤其是不少年轻人违规骑行电动平衡车上路,给交通秩序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再加上电动平衡车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厂家不惜采用低廉电池、电极和熔断器等部件,导致部分电动平衡车存在漏液、起火、爆炸等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商家还故意掩饰电动平衡车的安全风险,不通过显著方式提示安全注意事项,有的商家甚至夸大宣传电动平衡车的速度、功能和材质。

  陈音江建议,尽快明确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鉴于电动平衡车产品广受青少年、儿童喜爱和追捧,违规骑行上路情况非常普遍,安全事故频发等现状和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结合电动平衡车的产品特征、市场需求、安全保障和法律法规明确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将其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监管等各个方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既尊重市场需求和创新发展规律,又敬畏生命安全与法治文明。”

  同时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动平衡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规定要求,并制定相关处罚细则规定。对电动平衡车生产厂家实行标准化生产培训,要求在各个环节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可控制、安全性能可追溯,从根源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此外,还要凝聚多方力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鉴于目前公众对电动平衡车的安全意识整体不强,建议广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群防群控的宣传教育氛围。通过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提高家长和学生以及不同年龄层次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作用,广泛普及电动平衡车安全使用知识。引导行业组织发挥自律监督作用,开展宣传教育和自我监督,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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