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广州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3)

当事人在其网店发布“唯康vcom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无氧铜机房网吧工程项目家用网线”广告,含有“中国通信行业十佳名优品牌”“质量信得过产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诚信示范企业”等内容,均无法证明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属于虚假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5000元。

十四、广州恋一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和网站上发布婚恋咨询服务广告,宣称该公司拥有“国内顶尖”专业人才,并含有“拥有超过300人情感专家团队”“恋一生情感累计服务客户已超3万”、“专家团队超过200人”的内容,均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属于虚假广告,严重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五十七条的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0000元。

十五、广州市寻梦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店上发布“印度神油”产品广告,含有“延时”“增大”等内容,引证内容不真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

广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广告行为,保持执法震慑力。各相关广告主体要严格遵守广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守法意识,健全广告审查制度,严把广告发布关,共同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通讯员:穗市监)

 文章标题: 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广州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3)

内容摘要:当事人在其网店发布“唯康vcom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无氧铜机房网吧工程项目家用网线”广告,含有“中国通信行业十佳名优品牌”“质量信得过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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