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20年6月,阳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万元。
九、武汉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企业网站发布加盟机制木炭“只需50-150平米厂房,年利润可达162万元”等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对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没有明确的提示或者警示内容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20年11月,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0万元。
十、湖北某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公司门户网站上宣传其产品达到国家检测“最高”标准,产量是广州玻镁行业销售冠军;在网站工程案例展示中,有迪拜、巴西、马来西亚等工程案例。经调查,当事人无证据证明其销量是广州玻镁行业的销量冠军,且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在网站宣传的18个工程案例中有10个工程案例不是该公司的工程案例。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江陵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融易新媒体,罚没21.19万元。
文章标题:【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0年虚假违法广告十大典型案件(2)】 内容摘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20年6月,阳新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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