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南京汤司令食品饮料厂生产的绿豆糕(提子味)处置情况。酸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产上述产品50公斤,货值600元,已销售50公斤,货值600元。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不是生产环节造成。未处罚原因:经调查,当事人制作绿豆糕使用了2种食用油,并提供了该食用油的检测合格报告,同时当事人提交了相同生产日期(均为2020年4月26日)的委托检测报告,该检测报告由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结果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因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提交的证据成立,故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22、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同曦万尚城连锁店经营不合格绿豆糕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当事人经营上述产品40盒,货值512元,已销售34盒,货值435.2元。未处罚原因:当事人在进货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涉案食品进行了查验工作,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可免于处罚。
23、南京市江宁区康立祥猪肉经营部经营不合格猪肝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购进2公斤,货值60元已销售2公斤。,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未能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0元;3、罚款人民币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江市监处字[2020]20050号。
24、南京市江宁区张炳忠水产经营部经营不合格鳊鱼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购进10公斤,货值170元已销售10公斤。,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未能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0元;3、罚款人民币1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江市监处字[2020]20052号。
25、南京市江宁区陶征兵火锅店经营不合格黑鱼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甲氧苄啶。当事人经营上述产品90.35公斤,货值2078元,已销售90.35公斤。未处罚原因:当事人在进货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涉案食品进行了查验工作,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可免于处罚。
26、禄口街道农贸市场(陈友怀)经营不合格鸡蛋(放养土鸡蛋)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甲硝唑。该经营户经营上述产品120个,货值120元,已销售120个,货值120元。该经营户已于2020年8月19日发布召回公告,没有收到召回的产品。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系从自产自销农户处购入,当事人只是农贸市场一零售摊贩,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针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经营户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罚款人民币5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江市监处字〔2020〕20098号。
27、南京市江宁区周超粮油经营部经营不合格干海带丝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铅。该经营户经营上述产品1箱,每箱15袋,货值75元,已销售13袋,货值65元,剩余2袋未销售。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系从别处商家购入,当事人只是一零售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针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经营户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9元;2、罚款人民币5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江宁市监案字〔2020〕06010号。
文章标题:【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第2期)(4)】 内容摘要:21、南京汤司令食品饮料厂生产的绿豆糕(提子味)处置情况。酸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产上述产品50公斤,货值600元,已销售50公斤,货值600元。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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