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祁阳县八宝镇浦塘社区原大众村二组周某违法犯罪事实

尊敬的上级纪检委部门领导:

我们是祁阳县八宝镇浦塘社区(原大众二组)村民,2017年7月2日洪灾后,我镇内下有90余户因困受损,本年度移民到我组地段,祁阳县移民局为了考虑我组的实际情况,从经济上解决我组现金6万余元,解决具体实施,可我组居民周晓红是一名共产党员,将6万余元不与本组群众商量私自将6万余元用在修建水泥路到自己的祖父,融易新媒体,父亲的祖坟上,请问一个普通党员有这么大的权利,不顾老百姓的利益,将国家补助老百姓的资金乱花,国家三声五令搞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正还有这样的党员目无党纪国法,把集体资金修建祖坟公路,我组群众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有请示上级纪检部门查实解决群众的诉求为盼!

举报人:周国华、王六生、王端阳、周华峰、王端华、奉春红、周国军。

 文章标题:举报祁阳县八宝镇浦塘社区原大众村二组周某违法犯罪事实,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ironge.com.cn/opinion/mspl/139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