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建民巷棚改区老桃林宿舍5栋3楼拆迁户反映当地征拆办领导态度蛮横

尊敬的各级领导、一切有良知的社会贤达:

我是常德市武陵区丹阳街道建民巷棚改区老桃林宿舍5栋3楼的拆迁户罗敬,身份证编号:4324011969081*****,联系电话:199****5878,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在我的婚姻续存期间,用我自己的70余万血汗钱排除阻力(家人都反对))力主买下了此房(164.96平米),由于拍卖现场没带自己的身份证,就用我妻子姚元枝(现已离异)的身份证在人民法院办理了此房的执行裁定书。

此房的执行裁定文书下达后,我立马利用此房申领了工商执照,对房屋进行了打整和装饰,开办了文化课程补习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光霓虹灯广告牌匾就花去上万。由于此房是婚内夫妻共有资产,且在离婚协议中早已写明:涉及此房征收,签字权只属于我一个人,且此房屋增值部分必须平均分配。现在此房早已列入了模拟拆迁范围。3年来,我多次与丹阳街道征拆办主任段新华(联系电话:177****6353、199****0508)协商,在今年疫情严重的时候,我亲自将本人身份证明、《离婚协议》等多份法律文件呈交给他。他态度蛮横,说拆迁了要找他的代理律师和我谈,拒绝和我协商房屋的补偿,不怀好意地指使我找他的下属黄逸群(联系电话:139****6166)去协商此事。而这个黄逸群如同凶神恶煞一般,每次打她的电话就不耐烦地只说一句话:你不是户主,等房子拆迁了我再来通知你。

我再一次通过网帖向社会上一切有良知的贤达强烈呼吁:要坚决维护征收房的合法权益,切勿枉顾事实做出渎职有辱神圣使命的事情来。

我曾多次找到管街道征迁的段新华主任,融易新媒体,表明心迹:此房的征收将决定我人生下半场的幸福指数,来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和搪塞。按照《离婚协议》我应该分得30万的现金早被前妻据为己有,此房拆迁请尊重这份沉甸甸的法律文书,您怎么着都得和我协商,尊重我的意见和建议。而他仍我行我素不与我洽谈。我情何以堪,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了贵州安顺公交车事件起因,逝者已逝,公平和法律如今安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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