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不作为

沅陵县自来水公司按照格式供水合同水表产权归用户所有的规定,向用户收换表费。违反了在湖南省政府网站上多次公布的湘价消[2001]216号文件,实施一表一户抄表到户改造后,供水企业负责计量水表的管理维修,且不得另外收取任何费用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限制或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的规定。沅陵县自来水公司乱收费,自2017年起用户在网上投诉不断,至今消费者举报中心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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