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事实并非如此,第三方承销商北京融聚财富公司、金商保理公司都是通金所的关联公司,法人与杨勇龙是亲戚,公司与通金所利益相捆绑。而俞斌曾先后在融聚财富、通金所担任要职。
在合同里原本应该是没有关系的相互监督的几个机构——借款人、中介、担保,或明或暗均有杨勇龙、俞斌等关联关系的人员身影出现。
通金所暴雷后,经投资者查证,通金所利用假三方、假担保、假项目来欺骗投资者。
以新恒基·翡翠城包装的定融产品为例。第一期定融产品瑞鑫嘉盈1号、二期蓝田盈通宝1号不能兑付的情况下,被投资者视为例证之一。
瑞鑫嘉赢1号,全称福建瑞鑫大酒店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计划 。发行方是福建瑞鑫大酒店,融资增信方是GREAT SEA(HK)COMPANY LIMITED海纳百川(香港)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预期年化收益率9.5%,融资期限12个月,承销商北京融许华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天眼查可发现,担保方即瑞鑫大酒店的控股母公司。
工登记显示,瑞鑫大酒店与新恒兆丰联合控股融豪地产,融豪地产法人为俞斌,融豪地产及瑞鑫大酒店抵押给通金所的股权均无效。
通金所业绩数据(通金所理财者供图)
2019年8月4日,通金所发布关于“瑞鑫嘉盈1号”定向融资计划产品未能按期实施兑付公告显示,其代理北京融许华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销的定向融资计划产品-瑞鑫嘉盈1号已于2019年8月3日到期,按规定应在到期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实施兑付本金和预期收益。但因无限连带责任人俞斌到目前为止还未兑现按期兑付的前期承诺,导致该产品无法开始实施兑付。公司将启动追偿工作,至今无下文。
第二期蓝田盈通1号定融产品,发行方是泸州市蓝田土地开发公司,担保方是新恒兆丰公司,承销商通金所,募集不超过2亿元(含),最低认购额20万元,认购规模增加须为10万元的整数倍,年化收益率10%。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蓝田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恒兆丰与瑞鑫大酒店,蓝田土地开发公司质押给通金所的股权同样无效。
种种实据,让投资者对于这两款产品所募集资金,是否真实投向新恒基·翡翠城充满质疑。
据信,2016年,俞斌依托旗下公司先后投入约8亿元资金,方才获得新恒基·翡翠城全部开发权益,通金所暴雷后,项目开发也随之戛然而止。
蹊跷的是,据投资者张女士介绍,2016年4月,俞斌仍以通金所总经理、同时兼任香港新恒基国际集团执行董事、副总裁的身份公开出席活动,结合俞斌、杨勇龙等人的关联关系看,通金所的角色绝非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信息撮合中介那么简单。
有金融从业人士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指出:“通金所的两个定融产品,显然都是经过包装后的绕壳交易,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所募集资金并非直接流入新恒基·翡翠城项目,除非能拿到融资合同或者转账记录。”
该人士同时指出,私募+重资产运营模式,对操盘者讲故事和运营能力要求极高,一旦自融不能形成自洽,就很容易陷入困局,最终崩盘。通金所恰好让这种悲剧照进现实,粉碎了数万人的造富梦想。
文章标题:【起底北京通金所百亿资金暴雷案背后的自融迷局(4)】 内容摘要:可事实并非如此,第三方承销商北京融聚财富公司、金商保理公司都是通金所的关联公司,法人与杨勇龙是亲戚,公司与通金所利益相捆绑。而俞斌曾先后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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