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新闻头条:P2P网贷转小贷公司试点方案全文(5)

  (六)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小贷公司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责任,以存量业务化解、资金来源、财务核算、业务范围和风控措施五个方面为重点,综合运用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全程监督指导网货机构转型小贷公司的设立、运营,加强对转型后小贷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


  六、配套政策


  (一)设置存量业务化解过渡期。网贷机构存量业务按照到期即还的原则,原则上在1年内清退完毕;存量业务规模在50亿以上且借款期限大部分在1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在2年内清退完毕,且不得新增网贷业务。


  (二)限制股东分红。小贷公司前3年利润,股东不得分红,用于弥补机构以前业务亏损。在转型时,新老股东另有协议约定的除外。


  (三)支持接入征信系统和将失信借款人纳入征信系统。人民银行在小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打击恶意逃废债和将失信借款人按有关规定纳入征信系统方面提供支持。


  (四)适当增加杠杆率。因转型新设立的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融资工具、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五)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鼓励转型后的小贷公司加入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鼓励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七、转型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和分工安排。转型试点工作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领导下,由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负责转型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规则制定、培训部署、政策解读、对各地开展指导,同时继续做好数据监测和预警、信息披露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确定转型机构名单、出具转型意见并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融易新媒体,同时做好其他机构的清理退出及风险处置等相关工作;其他中央部委根据职责分工,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二)时间安排。各地应在2019年11月底前启动转型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申请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将转型机构名单及转型意见报网贷整治办和互金整治办征求合规性评估意见后,由各地具体组织实施转型试点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转型试点工作要求的转型准备工作,2020年1月底前各地完成小贷公司临时牌照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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