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热议深受观众喜爱的张庭、林瑞阳夫妇所经营的企业TST系拉人头传销,作为深度关注传销犯罪的学者并代理过重大传销案件的律师,想用最通俗的方式谈谈该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微商还是传销?
一、舆论热浪中的“明星夫妇”公司
1、张庭、林瑞阳。为其代言的还有徐峥、陶红、曹格、吴速玲等明星。每一个明星承载着万千普通人的希望,该事件自然是引起无数粉丝关注的。
2、一年纳税21亿元。
根据市场人士评估,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估值登上100亿美元关口,仅上个年度纳税就达21亿元。明星办企业众多,但是这对夫妇办的公司凭什么赚这么多钱?公众不禁质疑:是产品优质吗?从网上曝出的似乎不完全,有诸多客户使用面膜烂脸的事件?对此究竟是普遍性的还是个案,我无法判断。是明星效应强吗?销售业绩强,难道都是粉丝追星的结果吗?
3、微商、传销。
在叶国静所写的《林瑞阳告别林瑞阳》中,揭秘了达尔威公司的微商模式。借用明星的粉丝群效应及其巧妙的商业模式设计,使得TST的平台成为爆发式增长的引擎。张庭夫妇华丽转身,无疑成为微商领域的成功人士。不仅如此,融易新媒体,加盟商也很快从中获利,以戴云为例,目前团队成员近40万,业绩突破20亿元。然而,何谓新型微商?它能寄托数以万计的微商的希望吗?
诚如其在广告中宣传的那样,”我们和传统的微商不一样”,其中含有销售模式在其中,正是由于其销售模式的诱惑力,1天新进代理达到1万余人。这很不可思议,人人都有代理权限,人人都可以卖TST的产品。这不禁让人联想起传销——“在日本被称为无限连锁;在英国及我国香港地区称为沉压式销售;在我国台湾地区称为老鼠会。”
二、传销罪阴影下不断更新的商业模式
TST的商业模式没有掩饰,它是公开的,扒一扒,发现和我接触的被定性为“传销”的模式有所不同,但似乎本质上无二。TST官网所称:
1、代理模式无需囤货,“零”成本投入;
2、严格的价格管控制度,全国统一价;
3、官方唯一渠道拿货,杜绝假货;
4、自由的销售模式,手机在手就可下单。
然而,仔细分析其商业模式,并将其与《禁传条例》相对照,上述所谓的微商模式却是禁不起推敲的,姑且不讨论以往的金卡、银卡二分制度,看看2018年9月刚刚推行的《TST新奖金》:
它将所有的代理商区分为金卡和小金卡代理商。小金卡(即F级)的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业绩在2500以下的,个人销售提成在15%;除此以外还有所谓自媒体推广奖,这要求你的团队业绩是在2500以下,但是你自己个人卖货达到600,你发展的直系代理的总业绩在1000以上,你还有你们总业绩的3%的自媒体推广奖。金卡需要每月业绩满足2500元,金卡会员分成A-E等级,每个等级的提成比例也是按照团队业绩逐级递增。不仅如此,还可以拿到所谓的批零差奖金。
TST主要奖金制度如下:
专家详解张庭公司商业模式:微商经不起推敲 实则涉嫌传销
想必是有高人支招,这个商业模式反复强调,你的奖金只与你发展的直接代理的奖金发生关系,和下线的下线没有勾稽关系,如此一来,看起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三级是无法形成的,只有两级。
在原有的商业模式中,小金卡称为银卡,要求必须销售满300元,现在这也不在了,估计是有人指责TST有门槛费,如果有了门槛费就符合传销犯罪的收入入门费。
在原有的商业模式中,还有所谓的团队教育奖金。团队教育奖金=知悉代理的团队业绩综合*提成比例,要求你的个人销售业绩必须达到2500元,第二你有了第三代代理,而且他也产生了业绩,第二代及第三代业绩总和达到5000,即提取1.5%;达到10000,即提取3%。但这很容易被判断出含有三级成分的奖金在新模式上已经不存在了,说明TST一直在致力于规避传销罪的风险。不仅如此,TST一直在合法合规纳税,这一点确实要较很多传销企业要高明很多。
三、团队计酬型传销依旧成立
TST为什么经营得如此火爆?从市场的角度考虑,除了其产品、明星效应以外,与其商业模式不无关系。
文章标题:【TST庭秘密:商业模式是微商还是传销?】 内容摘要:防骗头条网内容简介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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