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9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

经营不合格食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原料,使用过期医疗器械……2020年7月31日,福州市福清市政府网站发布《2020年7月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公开9起行政处罚信息。

 福州市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9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

2020年7月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共9件)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

 

食品

 

融市监音西罚字(2020)13号 

 

福清市源创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福清市源创超市有限公司 

 

91350181MA321WCN1N  

 

谢平   
   

 

当事人购入面包蟹未建立并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供货者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当事人经营污染物质镉含量超过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面包蟹的行为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嫩鸡边腿的行为。

 

当事人未如实记录供货者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当事人经营污染物质镉含量超过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面包蟹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减轻危害后果,具备《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的从轻处罚情节,参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FZ01SY-CF-5510 丙级C档的规定,给予:
  1、没收违法所得366.3元;
  2、处以罚款50000元。
  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嫩鸡边腿的行为,予以销案。

 

主动履行。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

 

2

 

食品

 

融市场监管 音西 罚字〔 2020 〕 12 号  

 

福清市音西牛尚牛餐厅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原料案

 

福清市音西牛尚牛餐厅

 

 92350181MA330QH47X

 

刘俊俊

 

经查:
  2019年9月8日,当事人从安徽省芜湖市戈江区杭氏冷冻食品经营部以30元/斤的价格购进牛五花(谷饲双层肥牛)28斤用于食品原料使用,进货金额840元。上述牛五花经榕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抽样检验,莱克多巴胺项目不符合《整顿办函[2010]50号》规范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至案发之日止,除抽检2斤,剩余26斤制作菜肴使用完毕,货值金额计996元,违法所得156元。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牛五花(谷饲双层肥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所指的情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当事人在案发后对涉案食品采取召回赔付措施,属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属于从轻情节,且其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在3000元以下,符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FZ01SY-CF-5524丙项C档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56元;2、处以罚款5000元。  

 

主动履行。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

 

3

 

食品

 

融市监音西罚字(2020)14号

 

福清市音西鸿源鲜水产品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福清市音西鸿源鲜水产品店

 

92350181MA2YNLQ0XJ

 

郭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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