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资讯一周热闻(5.24—5.30)(2)

今年江南地区入夏明显早于往年,炎热的天气让食品安全尤需值得注意。日前,常州一名2岁男童一时贪嘴,吃了家中隔夜的炸鸡后突然腹痛、呕吐、全身皮肤呈乌紫色,被家长紧急送往常州市儿童医院,所幸抢救及时。而让他命悬一线的“罪魁祸首”,竟是隔夜炸鸡中的亚硝酸盐。(荔枝网)

点评:建议广大家长,夏天到来后应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注意饮食卫生,剩菜如在高温下存放过长时间不要食用;腊肉等腌制食品应尽量购买正规产品,且不能当作常规菜大量食用。一旦出现亚硝酸盐中毒症状,可催吐并饮用大量清水后继续催吐,反复多次,之后立即就医。
 

减肥药涉案上千万吉林梅河口警方破获建局以来最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近日,梅河口市公安局历时半年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了一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捣毁生产窝点2个,各类仓库5个,现场查扣生产设备2套,扣押有害有毒食品10万余粒,初步核算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这是梅河口市公安局历史上破获的最大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吉林警事微信号)

点评:此案成功告破,彻底打掉全国性生产、贩售有毒有害食品产业链条,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警言提醒广大群众个人在通过网络等平台购买食品、药品时应提高警惕,要特别注意所要购买的产品来源是否合法、产品质量是否可靠,一定要查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批准文号,一旦发现制假售假情况,请立即报警。
 

福州首例十倍赔偿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宣判

5月22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宣判。2019年6月间,被告叶某某分3次通过微信向上家购买违禁性保健食品,后再将所购违禁性保健食品通过其经营的淘宝店销售,或贩卖给流动摊贩,金额达7384元。经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叶某某购买并销售的涉案六类违禁性保健食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海峡法治在线)

点评: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当庭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叶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或刊物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刊登声明召回已销售的违禁性保健品,予以销毁;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73840元。同时,判决书责令叶某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每日坚果里吃出头发?警方查获跨省造假产业链涉案金额2000余万

近日,常熟市民在一家零食店购买“某隆”牌每日坚果时,发现包装袋内有杂物,于是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常熟警方抽丝剥茧,最终从一袋小小的坚果入手,牵出一个庞大的跨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产业链。(荔枝网)

点评:民警在现场发现,制假作坊完全没有食品加工许可,卫生条件极差,四处摆放着用于加工食品的原材料;工人没有健康证明,更没有采取任何卫生防护,徒手对散落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分装,最后变成一袋袋休闲食品。这批伪劣商品看起来与正品无异,但在原材料的质量、规格以及生产的卫生标准等方面均不符合国家标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目前,警方已对邱某、唐某、邹某等5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头晕呕吐出现幻觉!鲜甜野生菌下肚 毒翻19名村民

5月24日晚,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19名村民食用了一种口感鲜甜的野生菌,结果19人都出现了不适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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