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资讯一周热闻(5.24—5.30)

一、国内热闻
 

1、通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11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盐、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蜂产品、肉制品、罐头、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2大类食品1256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肉制品、水果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4大类食品24批次样品不合格。(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公开征求氧化亚氮等7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的规定,氧化亚氮等7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303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农业农村部)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酵乳粉》(DBS 65/020-2020)等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发酵乳粉》(DBS 65/020-2020)、《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奶片》(DBS 65/021-2020)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新疆卫生监督网)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71号(关于防止印度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0年5月22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公布印度阿萨姆邦(Assam)7起非洲猪瘟疫情信息。为严防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印度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海关总署)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拟批准发布的《住宿和餐饮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等68项地方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住宿和餐饮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等68项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0年6月5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人群维生素D缺乏筛查方法》等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0〕8号)
现发布《人群维生素D缺乏筛查方法》等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WS/T 677—2020 人群维生素D缺乏筛查方法、WS/T 678—2020 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上述标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食品安全·曝光台

武汉市江夏实验高中出现食品卫生问题 校长被免职

日前,网友爆料武汉市江夏实验高中餐品出现卫生问题,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发公告回应称事件基本属实,校长被免职,食品配送公司立案调查,责成学校向全体师生公开道歉。(人民网)

点评:江夏区政府要求教育、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全面加强对已复学的初、高中学校的配餐、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监管,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冬虫夏草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某酒类经营部因在网络购物平台销售添加了冬虫夏草的虫草酒,引发网络购物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退还货款并支付10倍赔偿金。(上海第三中院微信号)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卫生部于2002年印发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通知,并列出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目录,其中并不包括冬虫夏草,说明冬虫夏草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规定的“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而2009年出台的相关规定中更是明确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贪吃隔夜炸鸡 常州一2岁男童中毒变紫人险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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