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壹号公馆业主收楼傻眼:煤气变“没气”!

  何生怎么也想不到,两年前自己买来的一套公寓,居然没有管道煤气。

  近日,广州南沙区星河壹号公馆多名业主向南方都市报报料称,两年前销售人员卖房时称有煤气,结果到收楼了才发现并没有。

  南都记者了解到,该项目销售合同正本虽注明有“供气”,但开发商在补充合同中又注明了“以政府及相关管理燃气的单位最终审批意见为准”。

  开发商星河地产方面回复称,政策不允许的东西星河地产地不会做,合同没有约定的星河地产也不会做,“之所以产生投诉,主要是因为这几年公寓受限,从投资角度看价格没有上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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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河壹号公馆户型图上有标注出燃气灶图样。

  煤气没了?

  事情回溯两年前。

  “当时我们看到的样板房,65方是装修成办公用的,但58方和35方的样板房是装修成居住的”。何生称他买公寓用于自住,“58方楼上楼下一共有三个房,销售人员说有管道煤气,让我们‘不用担心,因为煤气管道当时都已拉到一楼了,很容易就拉上楼上’”。

  在2017年3月25日开盘日,何生最后买了2栋65方的户型。几天后,广州出台330政策,何生和一大波业主们火速签约。

  “当初签合同很急,所有事情都挤在一两个小时内完成。而且合同是房管局的标准版,也认为这种合同也没什么好看的,所以销售让我们怎么签我们就怎么签了”。何生称当初没有认真看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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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今年3月30日收楼,发现所买公寓并没有煤气之后,何生回看合同,方发现当初的合同正本虽然注明有供气等字样,但开发商附加的补充合同时详细写明:星恒公馆(即星河壹号公馆)是否有供气要求,以政府及相关管理燃气的公共服务单位的最终审批意见为准。若因政府、相关管理燃气的公共服务单位职能事项调整或该物业小区的特殊情况等原因而没有供气要求或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则买受人同意星恒公馆无需取得公共服务单位出具的永久供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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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生表示接受不了。他希望开发商按板房那样建造,“没有管道媒气,届时住人电力负荷会很重”。

  争议焦点:开发商是否曾宣传有煤气

  在星河壹号公馆业主群,众多业主最主要的诉求还是希望有管道煤气。

  事实上,绝大多数业主早在收楼前,就已知悉星河壹号公馆2栋的煤气也没了,“我们在收楼之前就已就此成立了维权小组”。欧阳小姐告诉南都记者称,星河壹号公馆2017年开盘时先卖2栋,彼时的销售介绍时称会有管道煤气,但在330政策之后,销售的介绍就都不说有管道煤气了,“现在卖的1栋就没有这样介绍”。

  不过,欧阳小姐等业主亦坦诚当初购房时并没有录音,相关证据也拿不出来。而早期购房时的宣传资料里,亦没有显示星河壹号公馆宣称有煤气。

  据了解,在3月30日当天下午,业主代表们就在星河壹号公馆售楼处会议室与开发商方面进行沟通谈判,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代表均要求按照公司相关合同流程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而业主代表要求开发商代表签署业主诉求文件,予以拒签。

  欧阳小姐诉称,当天签名按手印拒收楼的有76人,给开发商发了拒收函的有50多人。后期有的业主因为用于办公不在乎有没煤气,虽然起初签名拒收,后期也都收了楼。

  开发商回应:没承诺过二层以上有燃气

  从业主提供的合同可见,星河壹号公馆为办公用途。合同正本第十二条交房条件显示,该商品房满足供水、供气等必要居住条件。

  不过,开发商方面就此复称,与业主签署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为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标准文本,条款无法修改,并不能完全适用全部的房地产项目。因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署,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

  从补充合同可见,开发商特地就供气做出阐述“以政府等最终审批意见为准”。甚至对于样板房的展示、售楼广告、售楼书、销售模型等所有口头或书面说明的内容及标准,都指出“与买卖合同及附表内容不符或超出买卖合同及附表约定的,以买卖合同及附表内容为准”,“出卖人展示的样板房仅作为空间布局,装修装饰和家具摆设指引,不作为交楼标准或买卖合同的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