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表示,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加强车险兼业代理渠道业务合规性管理;另一方面,车险兼业代理机构可以与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一般委托代理关系,应当与一家保险公司协商建立主报告关系,并在书面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那么,何为主报告关系及一般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表示,建立主报告关系的保险公司负责车险兼业代理机构的日常合规性管理工作,按年度评估车险兼业代理机构风险合规情况,代为办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有关事项;而建立一般委托代理合作关系的保险公司,则负责车险兼业代理机构与本公司业务直接相关的合规性管理工作,自行或配合主报告公司采取必要的监测、检查、纠正、追责等措施规范车险兼业代理机构行为。
而在如何增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管理能力方面,《通知》也作出了相关规定:拟担任主报告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险兼业代理渠道相关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制度,并指定负责车险兼业代理渠道管理的专门部门和岗位、人员,定期评估其主报告的车险兼业代理机构数量和基本情况,确保与自身管理能力相匹配。
王向楠表示,主报告保险公司制度将为车险兼业代理带来的最直接影响,将是便于落实和追究保险公司管理兼业代理机构的责任,从而规范代理活动和财务行为。他预计,这也会提高保险公司群体相对于兼业代理机构群体的地位,以及提高大公司相对于小公司的地位。
公开销售资格
除了明确建立专属返佣账户、划定险企主体责任外,本次《通知》还鼓励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则并加强自律管理,形成保险公司管兼业代理机构风险合规、行业协会管保险公司履职尽责、监管部门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齐抓共管”新格局。
《通知》明确,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建设行业信息系统,负责委托代理关系、保险公司合规性管理履职情况登记报告管理等事宜。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将针对委托代理关系登记管理、主报告保险公司能力评估和履职评价、车险兼业代理机构合规评价等制定相关自律规则,督促保险公司选择依法合规经营的车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合作,不断压实主报告保险公司的合规管理责任。
北京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在建设好行业信息系统基础上,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将为社会公众提供销售机构资格、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委托代理情况等信息的便利化查询途径,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而对于《通知》落地后如何给消费者带来利好,王向楠也提出了建议:“管控住车险的手续费及佣金,整体上不突破25%的预定阈值,才能实现车险综合改革中维护行业稳定、优化资源配置的中介目标,进一步完成给消费者‘扩保’‘提质’‘控价’的最终目标。”
此外,北京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下发后,各保险公司和北京保险行业协会需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系统、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与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协商建立主报告关系等,可设定一定时间过渡期,《通知》将自2021年3月15日开始正式施行。
文章标题:【车险兼业代理新规剑指无证销售、返佣(2)】 内容摘要:《通知》表示,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加强车险兼业代理渠道业务合规性管理;另一方面,车险兼业代理机构可以与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一般委托代理关系,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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