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智商税获悉,近日,贵州省沿河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网络传销案。沿河县土家族女子冉小娟加入“云讯通”网络传销积极发展下线,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宋密秋(化名张健)和马来西亚籍人赖彩云(另案处理)建立了“云讯通”组织(2016年底改满星云网络平台),并设立“云讯通”会员网站以及股东会员网站,采用极差制、双轨制等方式发展下线,大肆进行传销活动。
“云讯通”网络传销平台经营模式为,以公司上市后分享创业财富为诱饵,没有具体实物交易,要求加入者缴纳100元注册费,再缴纳700元(后涨价到770元)购买500报单币即可注册1单,成为普通会员;普通会员缴纳至少7700元购买报单币可成为股东会员。
普通会员、股东会员均通过发展新会员形成不同的层级,以发展会员的层级数、下线会员人数来计酬返利,获得直推奖、五层以内的层碰奖、五层以外的点碰奖等动态收益。普通会员、股东会员通过将动态奖励所获得的电子币兑换成报单币,为其发展的下线报单后变现获利。
2015年2月,被告人冉小娟经上线张某介绍加入“云讯通”网络平台,并注册成为会员。并通过组建微信群转发“云讯通”的传销信息以及面对面推广的方式积极发展下线,先后发展了曹某、周某、汪某、吴某等人。
2015年11月,冉小娟到越南下龙湾参加“云讯通”网线平台组织的一周年年会,2016年11月又以165号大巴车队队长的身份到马来西亚吉隆坡参加“云讯通”组织的两周年年庆,2016年12月又到香港参加“云讯通”组织的大使委任仪式。被告人冉小娟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人员50人以上且层级为27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