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甲状腺过高的理赔额,最终还是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他们要为这样一个对人体危害并不大的病种承担更高额的保费。这一系列因果最终导致的是,重疾险“低保费、高保障”的杠杆效用削弱。
同时将I期甲状腺癌变为轻症,也是国际趋势,是为了重疾险的健康多样化发展,能够用合理的成本,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提供更具有针对性、区别性的保障。
此外,如果一个人患了I期甲状腺癌,以前整个合同就终止了,而新定义下,是先赔付一个轻症赔付,如果得了更严重的其他重疾,还能继续赔付,也对消费者更有利。
新规后产品价格
不是绝对涨或跌
《国际金融报》:新规后,新的重疾险产品会不会降价?消费者要不要退旧买新?
何剑钢:首先从市场和专业者的角度看,这次的重疾定义修改和新的发生率出来,对于产品的影响将不会是一边倒的情况。毕竟,新定义和新发生率的切换,有很多专业人士做了非常多的量化分析,都没有觉得老产品就一定好,或者新产品就一定好。
当然单就定义来说,新定义更准确、更科学、更适应当前的市场,未来保险公司也会切换到新的定义里去,切换到新的定义也会用新的发生率定价。产品价格会有不同,评估的准备金也会有不同。但从我们对这个不同进行的量化分析来看,产品价格也不是绝对得涨或跌。
为什么这么说?回到源头上来说,只要定义和发生率是合理的,是匹配的,那么其实就是产品的选择问题。你选择了老产品,甲状腺癌可以全额赔付,那么你就要交甲状腺癌全额给付的保费。你选择新产品,I期甲状腺癌30%给付,那么就会交30%赔付对应的保费。
对保险公司也是如此,部分公司或者部分代理人可能会炒停、炒新、炒大湾区。我认为,借着2020年这个健康险大年,提升大家的保险意识,多卖卖保险是好事,赶上这波概念不做也没有道理。但同时也一定要先修炼好内功,比如说大湾区的产品会更便宜,是因为地域优势么?难道不是应该从风控的角度去下功夫?
新旧切换不要被不好的市场行为拖着走。以前也说过,最好的促进销售的方式就是白送,但价格战不是长久的,合理才是长久的,这个合理是建立在“和”字上,讲究的是三方平衡——消费者满意、公司长久运行、监管放心。那我们能做什么呢?做好基础工作,配合政策,创造更有风控技术含量的新时代保险产品,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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