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恒大华府拒绝履行退车位协议

2019年3月份,我们在售楼顾问(跟5.18在红网投诉恒大华府车位的那位业主一样,也是同一个销售顾问)的介绍下预定了株洲恒大华府的个地下车位,车位是五期-1E618,当时销售告诉我车位总价80000左右买车位,通过询问之前住在这里买了车位的业主也是这个价钱,我就信了开发商的交了20100的定金,在他们楼盘定了这个车位,但是销售告诉我80000左右不能一次性付,一次性付需要13万左右,只能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是先交2万,然后签订分期付款合同,等下个月有提前付款优惠,大约再付6万左右。但过一段时间后,售楼顾问称提前一次性付清需要再付8万左右,并在随后的时间里每次通知我们提前一次性付清价格都不一样,但总价格从未达到当初交定金时宣称的8万左右,一直都是10-11万左右。今年3月,融易新媒体,售楼顾问通知我们要按照车位分期协议支付第二次车位款,但当时我们了解到当时正在实施车位65000一个的活动,于是我们联系售楼顾问询问我们能否享受。售楼顾问回复我们因为现在公司的政策变了,我们属于已签订合同的,不能享受,但是建议我们可以退了原来的车位重新购买,这样可以享受政策。当时我们提出根据车位购买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支付总价款13万的10%的违约金后解除购买合同。后来接到售楼顾问微信通知,要我们带上合同和发票去售楼部办理退车位手续。今年4月5日,我们在售楼部签订了退车位协议,协议明确约定我们在已经交了的20100的定金支付13000违约金,其公司退还我们剩余的7100元后解除购买合同,当时签订完后售楼顾问将我们手中的车位购买协议和相关票据全部拿走说要送公司审批。5月24日售楼顾问电话告知我们说公司不同意退车位,要么按原来签订的购买协议继续执行,要么就要我们放弃已经交的20000定金。我电话询问她既然当初已经和我们达成口头协议并要求我们签订退车位合同,合同上也明确了双方义务,现在为什么不履行。售楼顾问回答公司审批不同意。请问其公司审批不同意为什么要和我们达成口头协议并要求我们签订退车位合同?这是耍我们么?况且我们达成口头协议已明确我们支付总价款13万的10%的违约金,其公司退还剩余的7100元,这也是当初车位购买合同所明确的,这样有合同不遵守谈何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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