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鹏程建筑公司与新化县公安消防大队拖欠农民工资50多万元三年,请求各级领导部门,出面督促欠款单位和个人偿还上述农民工工程款
2016年上半年,新化鹏程建筑公司与新化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了该大队室内综合训练馆建设工程的承包建设合同,鹏程公司将其工程转包给李甫庭和王辉清,而李甫庭(电话:139****8999)和王辉清(电话:131****3706)又转包给刘文华和闵忠林,融易新媒体,最后由刘文华和闵忠林组织施工人员承包此工程全部顺利完工,但至今李甫庭还拖欠农民工资50多万元,全部是几十号农民工的工资。几年来,我们多次找鹏程公司和李甫庭要结清农民工资款;可他们以种种借口拖至今天都不偿还,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求助各级领导部门和媒体,请求出面督促欠款单位和个人偿还上述农民工工程款,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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