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信披不及时等2宗违规 董事长陈喆收警示函(3)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1年2月25日

 文章标题:汇金科技信披不及时等2宗违规 董事长陈喆收警示函(3)

内容摘要: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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