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秘书长朱剑桥:直播带货最终要回归商品交易本质(3)

朱剑桥:从法律的角度上说,规范直播带货的法律条款并不空白。直播带货反映出来的问题,涉及电商经营模式各主体的责任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广告宣传行为规范问题,产品质量问题,都有相应的法律能覆盖。主要在法律适用性、针对性上,需要规章和规范层面进行细化。


新京报:公众人物、明星带货、头部主播是否应该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

朱剑桥: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影响力大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影响力度越大,当然要更谨慎,更负责任地去从事宣传推广行为,同时在守规方面更要做出表率。如果出问题,还是回到主体责任上,根据其行为性质来承担责任。


新京报:中消协曾点名批评过一些明星带货主播,后续效果如何?

朱剑桥:他们第一接受监督,第二请求指导,第三也反映他们的困惑,对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困扰。同时也都表达了很积极的愿望,想参与到我们对消费者的引导和对法律和消费知识的传播上来,也希望消费环境会更好,希望直播营销的这种业态会发展得越来越快。

我总体感觉这些从业者还是想做好,但面对新的业态,他们对相关规定、对自己角色的理解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可能还不是很清晰。


直播带货最终要回归商品交易本质


新京报:消费者怎么避开直播间套路,怎么维权?

朱剑桥:消费者要理性购物,下单之前要确认商品的保障信息,不要贪便宜。

后续维权都有法定途径,先去找经营者或者主播进行沟通,这是最简便也是最好解决问题的。如果协商不了,还可以通过消协、时政热线来反映,也可以找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数额比较大的话,还可以起诉。现在的年轻消费者也有很多自维权的方式,通过舆论、微博等,各种花式维权。我们建议维权还是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理性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新京报:职业打假人在维权中的行为是否可取?如何看待?

朱剑桥:在消协眼里,只有消费者和非消费者,不论是职业打假人还是什么别的角色,只要是正当的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我们就会维护。

消费环境的净化,需要社会公治,没有哪一家可以包揽全部。管理涉及的方面太多了,需要参与治理的主体非常多,只有大家都积极发挥出作用,整个大环境才能够向好。光靠司法、行政监管部门、消协,是兜不住的。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行使监督权利,维护自身的权益,真正起到净化市场效果,我觉得都是需要的。


新京报:中消协曾建议,建立网络促销消费投诉公示制度,这一建议如何能得到实现?

朱剑桥:国家对于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正在积极推进,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我们也不仅针对网络直播带货。现在更多的去倡导信用约束,用消费者的口碑来倒逼经营者重视自身经营行为的诚信和守法。2019年我们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叫“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突出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的建设,这个需要持续推进。

公示是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有效举措,我们也一直在做,比如一些典型的投诉案例进行公开披露,形成消费投诉分析和监督报告,这些都是我们实现投诉信息公示的方式。

将来我们想把这些信息推送到更权威的平台上,这需要相关法规赋权。目前,我们通过自己的网站或者媒体发布实现。


新京报:直播带货业态未来的走向是什么?

朱剑桥:从目前看,直播带货还是有生命力的。它虽会带来一些挑战和问题,但经过一系列的规范之后,能更加良性发展,总体上会朝着一个让消费者更有获得感、更便利、更安全的方向发展,整个消费生活会越来越丰富有趣。

无论什么样的业态、模式或者营销方式,手段变来变去,无非就是怎么样更好地实现商品和消费者之间的对接,直播带货最终还是要回归商品交易的本质,也许5G时代来临、人工智能技术更进步、物联网更发达,能够使人、货、场的配置更有效、更安全,给消费者更好的体验方式,会让直播带货更完善、或者会取代直播带货,我觉得都有可能。

 文章标题:中消协秘书长朱剑桥:直播带货最终要回归商品交易本质(3)

内容摘要:朱剑桥: 从法律的角度上说,规范直播带货的法律条款并不空白。直播带货反映出来的问题,涉及电商经营模式各主体的责任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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