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秘书长朱剑桥:直播带货最终要回归商品交易本质(2)

朱剑桥:无论是在直播间里还是在别的销售渠道,这种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对于监管部门来讲,从直播带货中主动监管发现问题可能难度会稍微大一些,发现的手段还有点欠缺,有些行为通过人工智能也很难识别出来,这就需要消费者行使监督权。

消费者看到三无产品的直播,就要举报,这是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属实的话监管部门要立案查处,有关店、处罚等措施,数额巨大、构成刑事案件的还得追究刑事责任,都有法律法规去规范。


新京报:平台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朱剑桥:平台跟直播间在参与度和建立合作关系性质上的不同,决定了责任的不同。有的社交平台就是给直播提供一个场所,按普通的直播间来管理,这就要从社交平台的权利义务对主播进行规范。有的平台跟直播间或者主播有分成,或者平台签约运作主播,参与到了电商活动当中,就要依据《电子商务法》承担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


新京报:怎么看待直播带货中刷单、刷流量?

朱剑桥:直播带货刷单、刷流量是一种比较恶劣的行为。直播电商模式的生命力就在于给消费者提供更直观全面的信息,现在最重要的这些数据几乎都是假的,严重误导了消费者的选择,同时对商家也是一种伤害。

《电商法》里边规定,刷单炒信、虚假评价都是违法行为,同时引人误解也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京报:平台应该怎样阻止刷单?

朱剑桥:不确定平台能不能通过技术手段规避,但是平台至少要做这样的努力,要负起自律的责任,这也是维持直播带货业态良性成长的必要手段。


新京报:从监管的角度来说,怎么应对直播带货刷单?

朱剑桥:肯定需要借助技术手段,不太容易主动发现,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刷单了。还是鼓励大家多举报,同时借助一些技术手段去主动发现,实现监管。


新京报:直播带货最大的痛点在什么方面?

朱剑桥:主要是售后服务难保障,这是一个痛点。直播带货参与销售的主体多元,责任不清晰,维权的时候不知道该找谁,这是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根本原因。消费者看着主播才买的,结果主播可能说,你是和淘宝、京东发生的交易,跟我无关。找旗舰店的销售者,他可能会说你是通过直播间引流来的,找平台,他可能又说我只是提供场地,你要先找主播。


规范直播带货的法律条款并不空白,需进一步细化


新京报:对于消费者来说,很难分清背后的主体责任,很多时候都还是认主播。怎么解决主体多元责任不清的问题?

朱剑桥: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是有的,只不过现在新的方式出来了,主体多了,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细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把这些主体的责任对号入座明确下来。明确什么情况下主播承担代言人、销售者或者经营者的责任;短视频平台是不是应该承担电商法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责任主体明确下来了,消费者就知道该找谁了。

这样就可以让消费者在参与到直播间、完成购物行为的时候,就能明确对应的主播是什么角色,在后续维权的时候,就知道采用什么方式去找谁维权。这些现在相关监管部门正在积极完善。


新京报:现在哪些部门可以做出这些规范?

朱剑桥: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文旅部门、广电部门等。另外一些行业组织也可以从自律角度上进行引导,像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广告协会等,虽然不具有强制力,但有一些指引性。

直播带货刚出来的时候,会有一段观察、研究期,随着问题越来越暴露,相关部门都会把职责落实的。


新京报:有没有必要制定垂直领域的法规?

 文章标题:中消协秘书长朱剑桥:直播带货最终要回归商品交易本质(2)

内容摘要:朱剑桥: 无论是在直播间里还是在别的销售渠道,这种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对于监管部门来讲,从直播带货中主动监管发现问题可能难度会稍微大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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