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的关联责任,《意见》指出,“发现关联主体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况的,要对直销企业进行通报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而更不能容忍的,是挂靠中的违法行为,“发现非直销企业或团队挂靠直销企业,利用直销企业的产品、销售队伍、物流体系、结算平台等资源从事违法活动的,对涉案直销企业要一并查处。对有证据证明关联主体的违法行为系按照与直销企业的约定或者由直销企业支持、教唆的,要按规定一并追究直销企业责任。”
鼓励做强 正如《意见》名称所示,一方面是“加强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则是“促进健康发展”。《意见》第五部分,用五条来阐释“加强对直销行业发展指引”的具体措施。 “引导直销产业做优做强”,这一表述是直销大省广东省对于直销行业看重的一个佐证。事实上,不仅仅是用一年的时间出台这样一个《意见》,原广东省工商局还曾委托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进行《广东省促进直销产业发展专题研究》,2018年7月12日至13日,广东省工商局、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召开广东省促进直销产业发展专题研究课题结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执法局领导到会指导并对调研工作进行总结。
在引导做优做强的措施方面,《意见》称,“支持直销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加快工业互联网的创新应用。充分发挥直销企业拓展市场的优势,推动直销行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粤港澳三地直销行业之间开展合作交流,为直销企业在粤港澳区域间开展业务提供人才、就业、物流等方面便利。” 对直销行业的看重还体现在推动总部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优质直销企业在广东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各地可依法制定支持政策和优惠措施,吸引优质直销企业将物流中心、大数据中心、客服中心、培训中心等总部落户广东。”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意见》也明确支持生产创新研发,“支持直销企业在广东建立产品研发中心,在人才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直销企业发挥我省的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建设广东制造基地,成为辐射周边区域(一带一路沿线)的生产基地,推动直销行业高质量发展。”
社交电商消失?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较,新浪潮注意到,正式出台的《意见》除了文字更加规范简练之外,变化不大,但也有一定的变动。比如,在“征求意见稿”时提到的鼓励社交电商的内容消失了。 在“征求意见稿”第13条,是鼓励直销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支持直销企业采取各种‘互联网+’的措施扩大经营,支持直销企业利用社交电商等新兴的方式开展业务。鼓励企业建设线下体验店,完善咨询、体验、培训、展示、销售、服务等综合功能。鼓励直销企业应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大健康产业、日用消费品方面优提供有效供给。”明确提到“支持直销企业利用社交电商等新兴的方式开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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