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的重大新闻:广东直销新规3月1日实施:加强监管引导做强

  2018年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竞争〔2018〕8号)出台,成为一个时期以来直销监管工作必须遵循的一份规范性文件。时隔近两年之后,“8号文”的地方版在广东问世。新浪潮了解到,这份名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促进直销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月14日印发,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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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问世?  目前正值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时期,直销行业虽然也处于焦灼状态,但还是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由于自身多数与大健康相关,直销企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捐款捐物,据统计全行业捐赠款物已经1亿多元。另一方面,响应国家疫情防控与复产复工两手抓的部署,融易新媒体,各直企纷纷复工。  在此时刻,广东省《意见》的出台令一些企业一时有点懵:这是在直销企业准备复产时,进行合规提醒?  新浪潮了解到,这样的理解并不准确。事实上,该《意见》的出台并非“突然”,而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已经是将近9个月之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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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17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发布《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促进直销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据了解,当年的2月21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组会议上,就研究讨论了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的该“征求意见稿”。此后的3月15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在韶关召开百日行动长效机制调研及部分地市工作座谈会,又重点讨论了该“征求意见稿”。  因此,从该“征求意见稿”进入讨论,到如今面世实施,已经1年时间,可谓“有备而来”,而并非“突然现身”。

  从严监管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严格监管直销企业产品质量、严格监管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严格监管直销企业关联主体、加强对直销行业发展指引、建立健全直销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六个部分,共23条。四部分都是关于监管,可以说,从严监管是该“意见”的主基调,这从《意见》“基本原则”就看得出来。“基本原则”包括四条,第一条就是“坚持从严监管”,其他三条分别是坚持综合施策、坚持企业主体、坚持创新发展。再比较一下“征求意见稿”,也能看出其间的变化。“征求意见稿”的基本原则是五条: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科学监管,坚持行业自律,坚持创新驱动。由此可见,从“征求意见稿”到《意见》,“底线思维”的表述变成了“从严监管”,监管的基调变得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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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是企业的生命线,直销企业概莫能外,因此,从严监管的第一关注对象就是产品质量,包括加强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产品质量抽检、加强不合格产品的跟踪处理等。《意见》明确:“严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吊销直销企业相关许可证照,直至其退出直销市场。”

  关于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意见》要求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直销企业培训会议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广告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直销员招募和经销商合作的监督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培训会议的监管,《意见》明确:“对直销企业举办的含产品推介、营销模式、计酬制度、加入方式等内容的培训会议活动,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宣传直销员报酬、虚构事实等内容,是否存在借会议形式开展现场销售等行为。”关于经销商管理,“发现直销企业纵容或默许经销商从事直销和传销活动的,要从严查处,直至其退出直销市场。”

  《意见》专门辟出一部分规定“严格监管直销企业关联主体”,可见对于直企关联主体监管的重视。首要的一点,就是“压实直销企业对关联主体经营规范的主体责任。”《意见》提出,“指导直销企业根据直销员、服务网点和经销商等关联主体数量配备相应比例的巡查人员,经常性、全覆盖开展巡查暗访,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和销售各环节醒目是否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语,同样是直销企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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