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国家公职人员张某非法侵占土地建房并毁坏邻居生活设施

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侵占土地建房、破坏百姓生活设施,镇政府张某不作为

现就国家公职人员张流兴,系永顺县电力公司澧南电站职工,非法侵占我家屋后土地建房,并破坏我家排水管,影响家人正常生活,正当权益丧失一事向您倾诉:

倾诉人:彭刚,现年36岁,家住砂坝镇砂坝居委会四组,联系电话:158****8304。

诉求事项:

我家现住永顺县砂坝镇砂坝居委会四组(原砂坝镇老街),1992年7月从本组居民宋文轩手中买的老房子,买卖契约及土地确权手续均齐全(见附图《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政府印发(买)契纸》:合同中彭南桥是我父亲)和两证:私建宅基地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与张流兴购买的老房子相邻,且中间有1.5米宽的左右公共通道,为老街上居住的人下河之路,也即为历史上的公共通道,在张流兴修屋前一直延用。直至修屋后通道被张流兴私下占用建房,因老街上人很少从通道下河。另外对我家影响也不大,也没与他理论,也便习以为常的生活着。

时至2013年张流兴趁我全家外出打工之机,在我屋后修建一层1间约23平方米(5.3米x4.2米)的房子(见附图)。回家知晓房屋已成定局,既影响我家房屋采光,又影响我们阳台晾晒衣物(烟囱往我家排烟);还影响屋后下河之便,就连下水道管道左转右转才铺至排水地,不仅如此,他还经常堵塞我家下水道口,给全家人正常生活带来极度不便。于他人权利不顾!于社会公德不讲!于国家法律无视!导致我们全家人十分愤慨,多次上门找他理论,就是置之不理!无果!

关于纠纷的历史遗留问题真相:我屋后该30多平米争议地本是河滩(1986年登记颁发宅基地证乡级干部和老街村民道出实情),沿河而建的村民都是遵循原则:河滩在谁房屋后面谁就合理利用。引起纠纷是因为对方张流兴原卖房人石桂玉家人在我1992年买房前非法开挖长期占有(石桂玉辩是自家菜园,河道连年洪水根本不能种植也无法收成),1998年石桂玉卖房给张流兴,顺便非法搭送河滩地块,后被张流兴违规建厨房,并占据剩余地块阻挠我下河和排水。

今年得知张流兴欲趁国家一体化登记运动,重新丈量房屋颁证,觊觎非法侵占的30多平河滩予以确权一事,我家人于2020年6月之后曾多次找居委会、镇政府领导请求调解制止,且到了县信访局,他们均未通过实际调查取证,草草应付了事。

镇政府司法调解负责人张傲然副镇长连同处理纠纷小组,在张流兴不能提供任何房产证明(买房合同和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三证)的情况下,盲目听取两方卖房人做假证明,在县信访答复书里面草率判定该争议地为张流兴所有!

县信访局办公室负责人彭秘书屡次口头答应督促镇政府书记彻查证件,搞清楚事情根源,也只成了形式,在接到镇政府严重不合格的信访答复书后便敷衍了事不再跟进。

张流兴仰仗地方政府关系(姐夫是居委会书记,亲戚是政府党委副书记)和地方上庞大的家族背景,在政府调解过程中更加嚣张跋扈,组织亲信骂街抹黑我们,扬言打人并携带器物砸坏我家大门。

因我常年在外省工作,家中2个留守老人一直受到威胁,精神惶恐一度不敢出门。邻居欺凌,当地政府无视,最终我家的正当权利、正常的生活秩序均得不到最基本维护和保障!

中央曾说过百姓无小事,请求红网为我们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拆除张流兴的违规建筑,让出我下河通道!解决我们正常排水问题!还百姓的正当权益和正常生活秩序!?

倾诉人:彭刚

2020-10-22


永顺县国家公职人员张某非法侵占土地建房并毁坏邻居生活设施



永顺县国家公职人员张某非法侵占土地建房并毁坏邻居生活设施

 文章标题:永顺县国家公职人员张某非法侵占土地建房并毁坏邻居生活设施

内容摘要:红网,百姓呼声,永顺县国家公职人员张某非法侵占土地建房并毁坏邻居生活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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