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我们在网上发布投诉信后,新铺镇几位负责人找到我们失业职工,反复劝解:必须立即删除稿件,镇政府会积极处理,并表示在2个月内给回复。请问:什么重大的事情,需要2个月才能回复呢?现在已经距离镇政府承诺的时间1个月了,还没有拿出一个解决方案。请问:镇政府到底在干什么?是不能处理,还是不想处理?
2020年9月10日,新铺镇主要领导告诉我们失业职工:镇政府正在严查永兴煤矿退出关闭资金去向,会按县领导要求2个月给回复。资金去哪里了呢?难道镇政府自己都不知道吗?
据新铺镇政府内部人员说:永兴煤矿退出关闭资金一到镇财政所,就被镇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划拨给永兴煤矿。一个基层镇政府竟然又这么大的胆量,为了私欲,竟然致200多失业职工于不顾。
《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出:安置计划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
《湖南省小煤矿关闭退出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指出: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参与关闭煤矿名单审查和验收工作,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监督检查。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煤矿关闭退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财政部门或者审计机关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相关情况
(一)请求湖南省财政厅、常德市财政局、石门县财政局依法查清近3000万财政赔偿金拨付及分配情况;
(二)石门县劳动局、新铺镇政府与永兴煤矿沆瀣一气,致煤矿职工利益和生存于不顾。请求石门县纪委严厉查处新铺镇政府在永兴煤矿关闭退出事件中违规违纪和贪污腐败行为。
(三)请求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以及永兴煤矿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相关条款,严格按照“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规定,对失业职工进行赔偿。
(四)请求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要求煤矿为我们失业职工足额补齐15年社保,为失业职工提供职业病医治和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文章标题:【石门县新铺镇政府干部勾结永兴煤矿,私自挪走煤矿关闭退出专项资金(2)】 内容摘要:2020年9月3日,我们在网上发布投诉信后,新铺镇几位负责人找到我们失业职工,反复劝解:必须立即删除稿件,镇政府会积极处理,并表示在2个月内给回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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