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长沙市教育局小升初微机派位不合理
本人:王芳,汉族,住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兴联社区母山小区二栋,电话:138****8625。(育有两女大女:李*静,次女:李*亿)
本人大女李*静,女,2008年3月9日出生,小学就近入学在周南秀峰小学六(3)班就读,融易新媒体,2020年参与学校微机派位。本人当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义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填志愿时就填写了离家最近的《长郡开福中学》(此学校建设的位置还占有本人家庭承包内一亩二分口粮田),这所学校我家孩子步行上学5分钟可到达。今年长沙市统一微机派位政策规定第一类为有户有房、第二类为有户无房、无户无房、外来打工人员等五类。本人家庭本属于一类有户有房,应当优先派位,可因为房屋是遭当地政府违法强拆(有法院判决书)直接导致长沙市教育把本人家庭变为二类有户无房直接派位。现本人大女李*静被派位至离家十几公里外的长大附中。本人现状有户无房是政府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再说孩子她爷爷在当地有政府安置自建的房屋,房屋建成居住了十几年,没办证是政府原因。本人就孩子派位不合理问题第一时间找了秀峰街道办事处书记雷凌湘,开福区政府、区政法委领导,开福区教育局,长沙市教局,还多次拔打了12345政府热线求助,从7月找起至今学校快开学了,一个月都无任何结果!
本人应八年内遭受两次违法强抢强拆,无土地、无房屋、无任何经济来源,身体又不好。再加上小女在长沙师范附属创远小学读书,中午学校没饭吃,一天光接送小女就要来回八趟,如果大女不能就近入学长郡开福中学,本人将无法正常照顾两幼女成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恳请国家信访局转交并要求有关责任单位尽快了解情况并及时帮助解决本人大女李*静就近入学难题。
投诉人:王芳
2020年8月17日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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