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水东江原东鹿村居委会村干部巧立名目,私吞农民污染补偿款

根据耒阳市富弘实业有限公司与东鹿村原居委会干部签订与多数村民不见光协议表明

一是,东鹿居委会村干部以甲方名义与富弘公司签订的协议是个人行为,违反了基层党组织纪律,政治规矩,融易新媒体,更侵害了村民的知情权。

二是,耒阳市宇辉矿产品公司系造假,该公司根本就不存在,无实质为村民谋利的内容和经营项目,居委会干部以党的最基层的组织名义为该公司集体造假坑骗百姓。其真实目的是为了从富弘实业公司得到叁拾万元的补偿款而巧立名目使少部人借之公司之名吞分钱财。

三是,富弘公司承诺每年给20个村民小组的村民每年20万元的补偿款的承诺,只有第一年拿到了每人50元到手且分配不透明也不公开,现过去6年之久了没看到一分钱了,试问这笔钱去向不明?

四是,居委会20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盖章通过这份协议,多个村民组都不同意纯属上层执压所为,幕后托手就是伍冬兰。

五是,水东江街道办事处干部为甲乙双方作鉴定单位达成协议是乱作为,办事处干部们没有深入调查清楚了解民意,把关不严,对工作随意性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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