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信(集团)湖南分公司涉嫌重大诈骗

中国正信(集团)湖南分公司涉嫌重大诈骗

请求衡阳公安机关给予立案

2019年3月,正信公司号称有优质项目寻求合作开发伙伴,后经熟人介绍,于3月11日与我所属的湖南友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湘潭乌石镇农贸市场综合开发项目》。

协议明确:合作项目为《湘潭乌石镇农贸市场综合开发项目》,正信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单独做了大量的工作,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投入资金总计为:人民币2200万元;合作模式为:“甲方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运营,乙方投入项目资金1000万元,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协助甲方根据项目需要开展工作,甲方对乙方资金保本保息”。

协议签订后第二天,即3月12日,我公司按约定从南岳建行汇入正信公司指定对公账户1000万元人民币。

协议签订后的一星期,我公司即派人与正信公司联系准备进入项目实施;此刻才发现该项目根本不属于正信公司项目,土地使用证也在别人名下,更不用说正信公司已投入资金2200万元,后经我们了解,我们汇入正信公司1000万元的项目专款,三天之内被他们转给项目无关的私人账户(详见附件3);这些情况与当时说法和合同的约定完全不符。此刻,我们才完全醒悟,大呼上当受骗,在得知事情真相后,我公司派专班人员与正信公司进行无数次交涉,要求其还本付息,一直无果,正信公司完全是借项目合作为名虚构事实,非法占有我公司钱财,一直在玩弄欺骗我们。为此,我们认为正信公司的行为是重大的合同诈骗行为。

1、诈骗的主观故意,合同约定的合作项目根本不存在,他们是以非法占有1000万为目的,土地使用证并不在正信公司名下,项目也并非正信公司项目,收到我公司1000万后在三天内转走该款,从一开始就是通过熟人骗取合作对象,提供假的国土使用证、谎称项目是自己的,还欺骗我们说他们已投入2200万元,诱骗我们转款1000万,此行为纯属团伙作案。

2、诈骗行为事实清楚,当我们汇入项目专项款后,没有进行“专款专用”,而是在收到款项的三天内分别转走,大部分转入他人私人账户。

3、诈骗数额巨大,手段新颖;诈骗数额达到1000万元,手段是一直拖、哄、骗,期间他们人也不逃离,时隐时现,有时就让你找不到人,让你无可奈何。直到目前为止,多次拨打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并完全失联。

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确保社会安居乐业,切实打击严重违法的犯罪行为,现特请求衡阳市南岳区公安分局给予立案,依法查处,为我们追回所有经济损失,严厉打击犯罪行为。同时,我们承诺,如有提供虚假报案资料,我们愿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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