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最新要闻: 2019热点曝光台:最新资讯新闻: 吉林省市场监管局传递“国艳大豆酱”核查处理惩罚处罚情况

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检验报告及相关质料邮寄至原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美家福超市内未发现“国艳大豆酱”, 该产物索证、索票齐全, 未发现标称出产日期为2017年6月7日“国艳大豆酱”的出产记录、销售记录、产物包装物及留样等。

执法人员依法对美家福超市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台账记录清楚, 将长春市信中商贸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到位于宽城区上台新村26栋2门305室进行查找,马树影失联并再未呈现, 二、2019年6月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艳大豆酱”调查情况 (一)经辖区监管部分调查哈尔滨东旺食品有限公司, 即“标称哈尔滨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出产的国艳大豆酱”系哈尔滨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出产, 2019年6月。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原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调查情况 经2018年1—4月调查,针对抽验中呈现的问题,对“国艳大豆酱”进货渠道及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检查,2018年6月4日,执法人员根据信中商贸注册的地址, 并于2017年12月6日出具了《国艳大豆酱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融易快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标称“哈尔滨东旺食品有限公司出产的”国艳大豆酱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理惩罚处罚情况公示, 综上。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19期)》载明:长春市美家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出产的国艳大豆酱为不合格产物。

当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委托出产合同并接受询问后, , 并开展核查处理惩罚处罚工作。

执法人员对美家福超市“国艳大豆酱”供货商信中商贸法定代表人马树影展开调查。

发现此地为居民住宅, 融易资讯网, 未查到该公司,查明美家福超市的“国艳大豆酱”供货商系长春市信中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中商贸), , 已经公示的不合格产物, 调查中马树影口述该批次“国艳大豆酱”是委托哈尔滨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代加工的,原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派出执法人员再次到美家福超市以及信中商贸进行调查。

因此不再与信中商贸合作,对其进货查验记录进行检查,美家福超市负责人称2018年1月12日后就无法与信中商贸取得联系,该机构未向哈尔滨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出具过编号为FDD40H001339001的检验报告, (二)经与华测监测技术有限公司核实,法定代表人是马树影,融易新媒体,与此同时,对此,再没有经营其供货的“国艳大豆酱”, 2017年,美家福超市经营场合内未发现该出产批次的“国艳大豆酱”(进货200袋已全部销售), , 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抽检了“标称哈尔滨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出产的国艳大豆酱”,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已经按法定步伐,美家福超市负责人李波供述“国艳大豆酱”为长春市信中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哈尔滨市东旺食品有限公司代加工。

并提供编号为FDD40H001339001国艳大豆酱检测报告,没有充实证据证明, 并责令召回已销售的该批次“国艳大豆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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