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保荐机构“恋战”科创板 首例保代违规敲警钟

 科创板推进在提速,不少券商投行却未跟上步伐,而背后暗流涌动的排名争夺战,更是显现出行业亟需去除浮躁,以及真正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紧迫性。

  日前,科创板出现首例保荐人违规被罚。

  对于中金公司(12.76 -1.85%)的两名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违规改动交控科技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函等注册申请相关文件,证监会与上交所近日双双开出罚单:证监会对万久清、莫鹏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上交所对两人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中金公司另行采取了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事情发生后,两名涉事保代职业生涯出现污点,中金公司声誉也受到影响。科创板推进在提速,不少券商投行却未跟上步伐,制度认识、内部流程优化等方面依然存在距离,而背后暗流涌动的排名争夺战,更是显现出行业亟需去除浮躁,以及真正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紧迫性。

  保代违规被双罚

  5月21日,证监会公告称,上交所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发现,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违规改动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函等注册申请相关文件。

  两名保代擅自进行多处修改,包括招股说明书中有关经营数据、业务与技术、管理层分析等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并由此同步多处修改了上交所问询问题中引述的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

  上述修改,未按上交所要求采用楷体加粗格式标明并向上交所报告,也未按照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中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报送公司内核部门审核把关。违规行为发生后,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能认识到行为的错误,并按照要求予以改正。

  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上交所对两名保荐代表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在此基础上,证监会又对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交所在纪律处分通报中提到,上述违规行为发生,也说明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在保荐代表人业务管理、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就此,上交所已对中金公司另行采取了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督促其在科创板相关发行上市申请项目中,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和保荐代表人监督管理。

  待处罚决定公示后,中金公司方面称,就监管部门对于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的纪律处分和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要求员工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并将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和保荐代表人的管控和培训,提升保荐代表人执业水平、确保保荐工作质量。

  北京某券商分析师祝新(化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科创板对中介机构要求十分严格,及时将保代处罚公示,也是IPO公开透明的体现。所有的问题,均需按规范要求,予以充分披露。”

  认识仍停留过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当发行主体出现制作、出具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或者擅自改动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上交所可视情节严重,采取监管措施。

  这些监管措施具体包括:书面警示、监管谈话、要求限期改正等监管措施,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三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等纪律处分。

  如此看来,中金公司两名保荐代表人被采取的监管措施相对较轻,且交控科技的申报进展尚未受到影响。

  中国市场学会金融学术委员、东北证券(8.73 +3.44%,诊股)研究总监付立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当下科创板建设存在的较大问题之一,便是中介机构对科创板和注册制的认识严重不足。从上交所历次回复来看,部分承销及保荐机构对科创板制度体系应有的认识缺失,专业能力及层次不足,仍停留在A股审核制下类似通道业务的执业方式,此类思想及理念亟需转变。”

  “包括中金公司在内的不少投行机构,可能对于科创板保荐执业工作的重视,当前还未完全到位,乃至公司投行业务团队、质控、整个流程专业化升级,距离科创板的要求,均存在一定距离。”付立春称。

  声誉受损得不偿失

  作为“投行贵族”、“行业标杆”,处罚首单落在中金公司身上,着实让市场大跌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