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媒体:常态有序的退市机制是科创板稳健运行的关键(2)

科创板将试点注册制,上市规则的特点在于不要求企业盈利,营业收入高、有稳定现金流、有阶段性科研成果与预期市值的公司,即使当前未盈利也有机会登陆科创板,体现了科创板对当前未盈利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研发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

科创板的退市制度设计更为清晰,也分为被动退市与主动退市两种情况。被动退市进一步细分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等几种情况。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更为简化,不再需要走“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流程,可直接由交易所认定是否进行强制退市,体现了科创板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威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情况的零容忍。

交易类强制退市中增加了市值连续20交易日低于3亿元的退市标准,意味着股价长期下行、市值负向波动也将直接终止上市。这是对美股市场退市制度的有利借鉴,体现了科创板对市场交易类指标的重视。同时,保留了股价低于面值(1元)的退市规定,成交量与股东人数的具体规定也根据科创板企业的规模而有所减小。

财务类强制退市新增了“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并给出细化标准,包括主营业务停滞、经营资产无法维持正常经营等。且此类情形不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是直接启动股票退市程序。同时,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对收入与利润要求更高,目前A股的退市制度中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标准是连续两年亏损,当年亏损(且营业收入大于1000万、净资产为正)则不会被实施强制退市风险警示;而科创板中企业如果当年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规范类强制退市中新增信息披露重大缺陷等违规情况(见表3)。

同时,科创板退市流程更为简化,不再设定“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流程,而是“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退市”或直接退市。以财务类强制退市为例,如果一家主板企业亏损,退市流程将持续四年(连续亏损两年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下一会计年度未扭亏则进入暂停上市;下一会计年度仍未扭亏则进入退市);而科创板中从亏损起只需两年(当年亏损且营收低于1亿元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下一会计年度仍未取消退市风险警示即进入退市),退市流程大为缩短。同时,不再设“重新上市 ”,已退市企业如果达到上市指标,可再行申请注册、审核上市,这也是对接注册制的一种安排,有助于市场的有序进退。

主动退市的规定与主板类似,分为主动撤回上市、主动解散公司、被收购或合并及其他情形。目前A股主板中主动退市较为罕见,而未来在科创板中,随着注册制的推行、市场准入的不断开放以及控股者的公司治理意识转型,可能出现主动退市。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注册制是资本市场的“源头活水”,而退市制度则是保证市场进退有序、良性运转的关键:

首先,在实践中宜进一步细化科创板退市制度细则:纽交所针对通过不同标准上市企业实施不同退市标准的思路或许值得借鉴;同时可根据实践经验,进一步细化市值退市指标,例如考虑设置平均市值指标(20个交易日内股票市值的平均值低于一定阈值)。

第二,加强对退市制度的执行和监管力度,使退市制度真正如高悬利剑,强化对上市公司的警示与监督机制。同时,加强配套措施,增强投资者保护意识,保障资本市场良性运行,减少“妖股”,使资本市场价格充分反映内在投资价值。

第三,在科创板退市制度实施后,可根据科创板经验适时适度地修正或细化A股的退市制度细则,例如取消暂停上市阶段、缩短退市流程、细化退市标准、有序清退僵尸股,从而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充分发挥股票市场直接融资的资源配置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