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媒体:华瑞银行挪用同业资金炒股被罚 智能存款产品被下架

近日,上海银保监局一连发布18张罚单,罚金共计879.21万元,其中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银行”)收到3张罚单,涉及授信集中度超标、房地产开发贷款贷前审核、同业投资资金流向等,罚款180万元。华瑞银行回复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均发生在公司创业早期,反映出中小银行在成立发展之初普遍存在的管理理念、能力和经验方面的不足。

此外,华瑞银行的资产和负债总额均缩水,负债端公司的个人活//定期存款均小幅上升,但是企业活//定期存款均下降。同时,在民营银行中举足轻重的智能存款也遭“流产”,近日,监管层清理智能存款,要求存量自然到期,增量一律停发。据悉,华瑞银行的智能存款产品已下架。

3张“黄牌警告”

5月8日,银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持续推动重点领域问题整治,主要从信贷管理、宏观政策执行、重点风险处置等五个方面开展整治。

距离监管层发话仅十余天,5月20日,上海银保监局一连发布18张罚单,除了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其余受罚主体均为银行,18张罚单共计罚款879.21万元。

其中,华瑞银行领到3张罚单,罚款金额总计180万元。这3张罚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31号、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32号、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33号。

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31号显示,华瑞银行因“在2016年3月至2017年,该行对某客户的授信集中度高于15%的法定上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责令改正,并罚款共计50万元。

信用风险监管指标包括不良贷款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三类指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又称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为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与资本净额之比。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规定,该数值一般不应高于15%。

一位大型城商行人士告诉《投资者网》,“授信过于集中相当于鸡蛋放在一个篮子中,这家最大客户一旦出现大规模不良贷款,会影响到整个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情况”。华瑞银行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的不良贷款余额为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69%;2016-2017年,公司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0.049%。

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32号显示,华瑞银行因“在2016年7月,在发放某房地产开发贷款时,贷前调查不尽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显示,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上述城商行人士称,一般给房地产开发项目放贷前,会审核“五通一平”、土地手续、抵押顺序等信息。“五通一平”就是建筑中为了合理有序施工进行的前期准备工作,一般包括: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平整土地。

《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中规定,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包括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向“四证”不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以充当筹资渠道或放款通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行为提供便利等。

第三份罚单为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33号,因“2016年8月、10月,华瑞银行部分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股权增资;2016年,该行同业业务某交易对手未按名单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80万元。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投资者网》,近些年同业投资资金都不能用于股权投资或者增资,这是有相关规定的。借来的资金若能入股,那就可以轻易控制一家公司,就不公平了,因为最后股价就体现为资金体量的对决,不符合股市的初衷。银行资金都不可以入股市,除非一些特别的股权投资,比如子公司、银联、抵押到银行的股权等,抵押到银行的股权其实就是打折卖股权,涨了公司就解押,跌了就是机构的。

《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提到把违规将表内外资金直接或间接、借道或绕道投向股票市场、“两高一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作为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工作要点。其中,违规开展同业业务包括同业投资违规多层嵌套,存在隐匿最终投向、突破投资范围与杠杆限制、期限错配等情形等。